(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董梁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岗位从业年龄上限已由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同步调整从业资格证注销条件。
其中,对已满60周岁、未满63周岁从业人员,系统将自动恢复,无需本人办理。即1963年3月20日至1966年3月19日出生、从业资格证已到期并被系统注销的从业人员,系统自动恢复从业资格,并将证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63周岁,同步重新生成电子证照,从业人员无需跑腿、无需申请,届时将收到证件恢复的提醒短信。
另外,对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到期后需主动申请换证。即196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的从业人员,证件到期后需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或“浙里办”App主动申请换发新证,方可将证件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72-204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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