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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安徽六合的通报里提及在饭店里打2岁女孩的女子姓李,34岁,无业,已被拘。双方家长已和解。
因为被打女孩的妈妈此前多次表示,坚决不和解,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现在看到已经和解,就有网友误会被打女孩家里是收了对方的赔偿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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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女孩妈妈在主页里发出声明。说对方已被依法做出行罚,也对她的宝宝做了道歉。他们接受对方的道歉,仅代表认可其道歉态度,不代表和对方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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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女孩家人对“和解”的理解不一样。从女孩妈妈的描述看,他们没有拿赔偿去答应和解,完全就是公事公办,对方依法要得到怎样的惩罚就去得。没有因为多赔偿一些钱而获得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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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里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和解原来也分两种,一种是对方道歉加较多赔偿(包括医药费和其他补偿),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从轻处罚。
一种是对方道歉加依法应当给予的赔偿,受害者认可其道歉态度,但是赔偿是该多少就多少,不会多要。女孩手指骨折,身上有伤,对方肯定要出医药费的。依法对方要被行罚几天就几天,该留下记录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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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女孩家人接受的是第二种“和解”,不是大家以为的第一种。不要误会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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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女孩妈妈已经隐藏了全部作品。应该也是不想再扩大此事了。他们是开饭店的,知道和为贵,也知道要保护好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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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做法没有错。他们还是坚持了初心,为女儿要回了公道。只是他们也不想被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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