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肉及肉制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猪、牛、羊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违法犯罪线索。

2.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弃置病死畜禽,非法收购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3.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收购屠宰应检疫而未检疫畜禽、病死畜禽;非法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检疫”等违法犯罪线索。

4.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违法犯罪线索。

5.生猪私屠滥宰,无证无照非法屠宰等违法犯罪线索。

6.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法销售、使用病死畜禽加工成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7.狐狸、貂、貉养殖场(户)违法销售非食用动物胴体。

8.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采购、使用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胴体加工制作狗肉冻等食品。

9.牛(羊、驴)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驴肉馆、驴肉火烧店、火锅店、烧烤店等,以鸡、鸭、猪、马、狐狸等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10.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肉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中央厨房等,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使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肉馅、肉肠等,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腌制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11.使用、销售注水肉、注药肉、注入其他物质的肉及肉制品。

12.销售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

13.网络经营肉及肉制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犯罪线索。

14.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

15.五莲黑猪等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

16.销售的肉制品与菜单、宣传页不一致等。

17.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三、线索征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级:

公安局7997411

市场监督管理局8816085

农业农村局8812316

畜牧中心8816360

东港区:

公安分局3664610

市场监督管理局7912800

畜牧中心8226043

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7911000

岚山区:

公安分局7955103

市场监督管理局2618601

农业农村局2611130

综合行政执法局2239099

莒县:

公安局7912572

市场监督管理局6227240

畜牧中心6881518

农业农村局6222980

五莲县:

公安局5613715

市场监督管理局5212315

畜牧中心5888601

综合行政执法局5215318

公安分局7997366

市场监督管理局8397839

经发局2959188

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330117

山海天:

公安分局7966830

市场监督管理局8316916

农业农村局8316275

综合行政执法局8373668

公安分局7669039

市场监督管理局2227616

农工办8531080

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225897

(国家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受理)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为使所反映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举报人要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二)我们将对征集线索依法依规核实、严肃查处。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与合法权益。

来源:日照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