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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克又输了。这次是他亲自下场,把壳牌、雀巢、高露洁、玛氏等一票跨国品牌告上法庭,指控它们"串通起来不给我投广告"。美国地区法官简·博伊尔听完,直接驳回,且不得再诉。
法院的判决逻辑很干脆:反垄断法保护的是消费者,不是竞争对手。广告商撤资让X五周内收入暴跌59%?那是你的事。只要用户没因此受损,这官司就打不起来。
说白了,法官认为企业有权决定钱往哪花。马斯克收购推特后,平台有害内容增多,品牌方担心形象受损而减少投放——这属于正常的商业判断。广告商们甚至没藏着掖着,早就成立了全球负责任媒体联盟,公开推行品牌安全标准。平台可以加入,也可以不加入,但别想控制这个组织。
有意思的是,博伊尔法官在判决里补了一刀:马斯克在收购前,似乎低估了这种集体影响力的威力。广告商的施压方式也很"产品化"——达标就合作,不达标就集体警告,像一套自动触发机制。
面对巨额亏损,马斯克的回应堪称经典。他公开声称广告商"违背自身利益",甚至放话部分企业应被"刑事起诉"。X随后开启降价促销模式,但收入压力至今没缓过来。
这起诉讼只是X法律攻势的冰山一角。马斯克还在起诉美国媒体事务组织,指控其报道引发了广告商集体撤离,那案子目前还在审理中。
一位X前广告合作方的内部人士曾吐槽:他们一边喊着要"绝对自由",一边又抱怨金主们"用脚投票"——这就像是餐厅老板骂客人为什么不吃新推出的"厨师随机发挥"盲盒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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