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安区第五批县(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云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梯队建设,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 云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云安区第五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个人,可以申请或被推荐为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非遗项目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岁,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推荐申报范围
(一)推荐重点
我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传承人。
(二)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4.其他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
三、推荐申报名额
各镇在以上推荐重点关注范围内的,每个项目可推荐1-2人(多报不予受理)。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各镇向区文广旅体局推荐本地申报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或函件并附推荐申报清单(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申请及授权书(见附件2);
(三)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也可一并提供作为参考。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我局公示时,将公示推荐入选者的基本信息等,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五、认定程序
(一)各镇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交区文化馆。推荐意见应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
(二)区文化馆收到推荐申报材料后,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拟定县(区)级传承人推荐名单,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并对第五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镇要按照认定标准,认真核实申报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从艺起始年份、传承谱系等情况,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履行告知义务,做好信息公开。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要认真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进行针对性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请各镇按照报送材料要求整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区文化馆。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不再受理。
(五)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芷君
电 话:8638673
邮 箱:yawhg@163.com
地 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
邮 编:527500
附件:
1、xx镇推荐申报第五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
2、第五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3、云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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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云浮市云安区文化馆
一审丨陈海杏
二审丨钟燕华
三审丨汪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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