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发布会现场。 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摄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介绍,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是商品流通的“通行证”,是产品质量追溯和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抓手。经过40年的发展,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数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应用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应用深度不断拓展。目前,我国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总量已突破65万家,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总量超过2.4亿种,广泛覆盖工业产品、食品、医疗保健等重点行业。具体来看,工业产品类达3935万种、食品类商品达1690万种、医疗保健类超1428万种。为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商品条码注册、使用、管理与服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郭晨光表示,此次修订,结合多年管理经验,规范了委托生产情况下商品条码的使用要求,解决了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等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商品条码在质量追溯管理中的作用,为监管精准性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取消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免除销售者进货时商品条码查验义务;优化调整罚则,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由“违法即罚”调整为“整改在先”,宽严相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多年来商品条码管理与应用实践,突出商品条码商品“身份证”作用,强化其在商品信息归集、质量安全溯源等方面的作用,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商品信息数据库、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商品条码已从传统结算工具,升级为“产品数字标识”。郭晨光表示,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赋码核验试点,针对充电宝、电动自行车等10类和百姓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推行“一码溯源”,构建一个“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生产源头,要求企业必须给产品“上户口”,也就是“源头赋码”,如实记录产品的真实信息。在流通环节,总局推动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10家主流电商平台实现“平台验码、动态亮码”,严格审核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是否有商品条码,信息是否正确。
“消费者只需要拿起手机扫一扫这个码,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产品的真实样子、是哪家企业生产的、执行的是什么标准、甚至包括产品的检验报告。”郭晨光说,商品条码不仅是安全的“守门员”,也是经济政策的“助推器”。以“以旧换新”为例,商品条码是确保政府补贴能精准发放的关键技术手段,能有效防止“骗补”、“套利”这些漏洞,让好政策真正惠及到每一位消费者。
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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