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3月26日晚间,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或“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将“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3月延期至2026年10月。延期主要因建设工程法规修订、设计方案优化、设备升级及高层建筑施工复杂等因素导致进度滞后,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不影响项目实质推进,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10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告称。在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建设期间,受建设工程相关法规修订更新的影响,公司需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设计及送审周期相应延长。同时,项目实际建设中存在难以预见的因素,如生产设备的升级迭代要求部分区域结合功能布局提升承载力、部分消防设施和建筑结构的改造施工耗时较长等,多重因素共同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预期目标。此外,因项目为高层建筑,相应图纸审查及施工工序较为复杂,也对募投项目的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评估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告表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业绩方面,华大智造2025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961.48万元,同比减少7.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93.39万元,亏损同比减少60.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784.42万元,亏损同比减少42.1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23,960.79万元,同比减少0.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63,247.77万元,同比减少3.27%。
关于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华大智造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合计同比减少约19%,主要系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提质增效重回报”措施,包括人效提升、研发聚焦、营销费用全周期管理等措施,导致公司相关的成本费用相比同期减少;报告期内,美元、欧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导致公司持有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对以前年度涉及的不确定性的税务潜在风险相应的税务拨备进行冲回处理,导致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审读:梁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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