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心
首发 | 芳华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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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也就是前几天发了个微博,说自己和曹郁离婚了。
声明也很简单,一张图片,几个字:
山水一程,三生有幸。缘来缘去,皆是欢喜。
两个人为了共同的孩子,没有撕逼,没有卖惨,也没有爆料对方的什么问题。离婚微博发出后,还引发很多人的好评。
没想到,没过两天官媒句就来了,《三评"所谓官宣"之一:自爆私事,何来“无意”!》言辞犀利,就差直接报身份证了。
官媒的意思是,“官宣”原本是党政机关发布政务信息的专属用语,现在被明星滥用,霸榜热搜,浪费公共资源。
甚至直接写道:“把个人生活包装成‘官宣’,不是幽默,是话语越界。”
我掉头再把两个人的离婚微博看了一遍,没发现“官宣”二字啊?哪里来的“官宣”一说?
虽然各大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都说两个人官宣离婚,可人家自己并没有提到“官宣”吧?
我觉得人民网说的道理没错,官宣不能乱用,只能是官方资讯和消息发布的专用词。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官宣”指的得是政策、灾害、疫情这类要全体知道、必须响应的事。
可是什么时候明星、名人开始用“官宣”?
是姚晨吗?
并不是啊!
我反倒觉得,这问题真的要追究的话,不应该好好地说一说无良媒体吗?动辄就去报道这些事?而且还冠名“官宣”?
首先,我觉得姚晨宣布离婚的事情,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真把明星当普通人看待,更没问题,我就想问,如果你我哪天离婚了或者结婚了,在微博或者朋友圈发一声,有问题吗?
是哪个文件规定不能发的?并没有吧?
如果把明星当做公众人物看,那么离婚这事儿也应该宣布,毕竟一些狗仔队捕风捉影,倘若过几天姚晨又和睡一起游玩,或者哪一天再结婚,不提前公布的话,是不是会占用更多公共话题?
其次,媒体有时候也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
无论是官媒还是自媒体,都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社会主流价值,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不能该报道的不报道,不该报道的扯着嗓子喊,世界那么多重要的事情需要写,比如前阵子农民工增加养老金的提议,比如那个15岁小女孩在派出所的事情,比如那个湘雅医院的规培生......
这些都是老百姓感兴趣的话题,也是媒体应该关注的焦点,请问你们去报道了吗?你们去追问了吗?
这会儿跑来追问一个明星的离婚话题,是不是有点不太合时宜呢?
当然,我也理解官媒的焦虑,毕竟就像当初写西贝那件事一样,连发四篇文章,到最后各大两板子,好好地一件事,整的怪怪的,变了味儿。
官媒出发点是好的,只不过拿姚晨来背锅,实在是不太合适。
“官宣”这样一个带有“官”的,本应严肃的词汇,被网民娱乐化、商业化,消解了公共话语的严肃性,确实不应该。
但问题是,“官”的权威和严肃性,从来不是靠某个词语建立起来的,也不是因为这一次离婚事件而消解的。
官方的公信力和威严,是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
是在倾听民众的心声中积攒起来的;
是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本来姚晨宣布离婚事件,风评还挺好的,大家一致认为他们有担当,有责任,不撕逼,是明星离婚的楷模。
毕竟能过就好好过,不能过就好聚好散。可是官媒发出这个文章后,风评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能叹息一声,姚晨最近是没看老黄历啊,这一下子,算是摊上大事了。早知道如此,干脆买个热搜,挂他个三天三夜?
作者:互联网资深运营文心,前百度运营师,阿里达摩院人工智能训练师,长期提供广告推广策划、网站建设、广告软文、文案、AI咨询、公司自媒体内刊等的代写作以及互联网运营、推广相关代运营。公众号:芳华青年。声明:图片源于网络公开素材。文章仅做分享交流,无任何商业目的和行为,如有不妥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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