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投诉举报:0358-3012149,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wssfjfzb@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文水县司法局404室(邮政编码032100)。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问题线索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条件的,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水县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26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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