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用是作为中间人,凭借自身资源和专业能力,搭建交易双方的沟通桥梁,协助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合理报酬。在商业合作中,居间人通过提供信息对接、洽谈协调等服务,促成合作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或金额获取相应报酬,这是符合商业惯例和法律规定的,与“灰色收入”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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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用的合法性核心在于业务的真实性,居间人作为交易双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居间服务,促成合作后获取的报酬,就是合法收入,入账缴税也是天经地义。反之,若借助居间费的名义,掩盖账外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将“灰色”收入伪装成居间报酬,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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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中,很多居间业务都是个人行为,个人作为居间人收到报酬后,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税款。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为20%-40%,且年度这笔收入还需与个人薪金所得合并汇算清缴,这就导致很多个人居间人税负压力居高不下。
面对这一压力,在居间业务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运用税收园区的优惠降低部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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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税收园区内开票并完税,个税低至0.6%,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总税负2%-3%左右完税,1-3个工作日左右出票,出具完税证明。
个人还可以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年开票400万以内,个税0.6%,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总税负2.9%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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