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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不是秀场,炫技不是个性!驾驶摩托车“翘头”耍酷,看似拉风,实则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赌注,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近日,宜宾一名男子因在城区主干道“翘头”炫技,被交警依法查处,等待他的是罚款、记分加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2026年3月17日15时30分许,蒲某驾驶川Q1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出“翘头”的危险动作,宜宾交警直属二大队发现后迅速固定违法证据并通过技术手段联动布控,在安全路段将蒲某拦截。
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元、驾驶证记3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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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公安交警提示
1.安全头盔不是“累赘”,而是摩托车驾驶人的“生命防护盾”,每一次不佩戴,都是在给生命留隐患;路面不是“秀场”,危险动作不是“个性”,每一次炫技,都是在拿生命“玩命”。
2.摩托车“翘头”“炸街”等危险驾驶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处罚,情节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还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在此,宜宾公安交警再次郑重告诫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杜绝“翘头”、超速、逆行、非法改装等危险违法行为,莫让一时的侥幸和虚荣,换来一生的悔恨。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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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瑜淳 丨责编:范宾 丨编审: 殷靖翔
监制: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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