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江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江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能,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心向背,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熔铸于审判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格公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在更高水平平安江门、法治江门建设上取得新成绩。
会议深入学习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及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一年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深刻分析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蓬江、新会、台山法院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刑事审判的第一要求。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司法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把政治忠诚体现在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碍、解决重大矛盾的行动和担当上,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江门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刑事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会议强调,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克服就案办案的狭隘思维,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和判断案件性质与社会影响。要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通过公正裁判有效化解矛盾、管控风险、构建秩序。院庭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疑难复杂案件上带头办理,在重大敏感案件上靠前指挥。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能动摇。
会议要求,要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和实战培训,同步推进司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要加强对新型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领域的研究和培训,着力提升干警审查判断、运用证据、庭审驾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核心能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顽疾,以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队伍过硬的重要标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江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建华主持会议,并对下一阶段刑事审判工作作具体部署。江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同志,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条线院领导、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及江门中院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来源:刑二庭
供稿:张孟楠
排版:李衡昌
编辑:古慧琳
审校: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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