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核心财产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土地之上的经济作物、林木等合法地上附着物,同样属于受法律兜底保障的合法财产,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非法侵害、肆意损毁。在土地征收、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恪守法定程序、尊重群众合法权益,是所有行政主体、市场主体必须坚守的法治底线,任何逾越程序、漠视法律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州建工五公司涉案违法清表事件,便是极具警示意义的典型法治案例。

2025年7月30日,贵州建工五公司在未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开展任何沟通协商、未核实土地承包权属归属、未核查涉案土地征收全套合法手续,仅持有一张打款凭证的前提下,擅自调集数十台挖掘机,进入他人合法承包经营的约30亩土地,强行开展土地清表施工。即便该公司声称清表行为系执行织金县茶店乡某府、织金县某府相关施工指令,也无法掩盖其行为本身的违法本质,此次违法清表事件,暴露出施工主体法治意识缺失、程序合规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具体违法事实清晰、法理依据明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涉案土地征收程序严重违法,施工主体未履行审慎核实义务,主观过错明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有着严格且完整的法定流程,从发布征收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到拟定并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需组织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再到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责令交出土地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流程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这既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的法定要求,也是规范土地征收行为、杜绝违法征地的核心防线。

而在此次涉案土地强行清表事件发生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未与任何征收主体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既未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也未送达任何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定文书,更未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强制执行裁定,整个土地征收流程完全背离法定要求,属于典型的违法征收行为。贵州建工五公司作为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专业建筑企业,理应熟知土地征收、工程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流程,具备完备的合规审核能力,却未对所谓政府施工指令的合法性、土地征收手续的完整性开展任何审慎核查,盲目执行指令实施强行清表,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直接推动了违法征收行为落地,严重违背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合规施工的基本准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施工主体擅自实施违法清表,故意损毁合法财产,侵害群众财产权益

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损毁、侵占他人合法财产,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贵州建工五公司在启动清表施工前,既未就清表事宜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沟通协商,也未提前告知清表时间、施工安排,更未对土地上的经济作物、林木等合法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点登记、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反而趁权利人不备,组织大型机械强行施工,彻底铲除土地上全部附着物,直接造成权利人重大财产损失,属于典型的故意侵害他人合法财产行为。

结合该公司未核验任何合法征收手续便擅自施工、全程配合推进违法征收的种种行为,足以认定其无视法律规定、漠视群众权益,与相关征收方形成违规配合,共同实施违法征收行为,恶意侵害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合法财产权,不仅违背了企业社会责任,更突破了法律红线,情节十分恶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已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施工主体违法事实确凿

针对此次违法强制使用土地事宜,权利人依法向管辖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于2025年11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确认清表行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便具备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相关单位均具有法定约束力,相关主体必须遵照执行、正视违法事实。

该份生效复议决定书明确认定,织金县某府强制使用涉案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作为此次违法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方,贵州建工五公司全程参与、擅自实施强行清表,其行为依附于违法行政行为,自身同样构成明确违法,相关事实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佐证,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无法以任何借口推脱责任。

四、违法清表行为触碰多重法律红线,相关主体需承担全方位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贵州建工五公司实施的违法清表行为,已触犯多层法律规定,需依法承担行政、民事、刑事及纪律多重责任,充分彰显了我国法律对违法征地、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其一,承担行政责任,该公司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参与违法征收、实施强行清表,背离工程施工合规要求,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其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公司故意损毁他人合法财产,造成权利人重大经济损失,需依法全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弥补权利人财产损失;其三,承担刑事责任,若经查实涉案财产损失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或存在纠集多人公然毁坏财物等严重情节,相关直接责任人将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承担刑事处罚;其四,承担纪律责任,该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履职失范、违法违规,依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等规定,需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综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来看,贵州建工五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漠视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在未核验土地征收合法手续、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强行实施土地清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违法事实明确、证据充分,且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佐证。

此次事件既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也是对所有行政机关、市场主体的郑重警示:土地征收与工程施工必须严守法定程序底线,不得以任何借口逾越法律红线;国有企业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扛起合规经营的社会责任,坚决杜绝盲从指令、违法施工;公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追责。唯有严守法治底线、恪守程序正义、尊重合法权益,才能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捍卫法律尊严,筑牢基层民生权益保障屏障,让法治精神贯穿土地利用、工程建设全流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