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3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修订后的再融资审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这项由科创板率先试行的制度创新,在落地创业板后,又正式推广至沪深两市主板。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此举标志着主板再融资规则开始真正回应科技型企业的经营特点,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主板科技型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协同发展。
专家同时表示,这也再次证明,科创板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改革名副其实的“示范田”,其成功经验正在向更广市场外溢。
沪深主板再融资新政落地
2026年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日宣布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其中,沪深交易所表示,将研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2026年修订)》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两所指引,沪深两市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主板上市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上交所6号指引同时明确沪市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深交所8号指引同时调整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将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中“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的研发投入占比下限由3%调整为5%。
鼓励主板科技企业强化研发
“本次扩围可以理解为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次重要制度调整。它表面上是再融资审核规则的修订,实质上反映了监管层对企业价值创造逻辑、融资需求特征以及板块制度定位的进一步重塑。”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于耀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
于耀表示,过去,主板公司再融资审核更容易适配传统制造业企业,因为这类企业的资金用途通常能够清楚地对应到厂房、设备、土地等实物资产,融资逻辑较为直观。但对很多研发驱动型企业而言,尤其是软件、芯片设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中的技术平台型企业,其核心竞争力往往并不主要体现为固定资产规模,而更多体现为持续研发投入、技术储备、人才团队和知识产权。
此次修订明确,主板上市公司如果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征,可以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方面获得更高灵活度。“这项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使主板再融资规则开始真正回应科技型企业的经营特点。”于耀表示。
具体而言,会计上,研发投入具有很强的费用化属性,短期内未必形成大量可辨认资产,甚至可能压低当期利润,但从长期看却可能决定企业的技术壁垒和成长空间。如果仍然完全以传统重资产企业的逻辑来衡量融资合理性,就容易出现制度错位,真正需要长期研发支持的企业,反而得不到足够匹配的融资安排。
“此次修订实际上表明,监管层已经开始把融资审核重点从‘有没有足够多的有形资产’,转向‘有没有持续创新投入能力和未来成长基础’。”于耀认为,这不仅有利于缓解轻资产、强研发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也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更加重视长期研发和能力建设。
另一方面,于耀表示,本次扩围并不是无条件放松,而是“支持创新”与“防控风险”并重。例如,上交所6号指引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广到沪深主板,有利于精准支持科技型企业,松绑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再融资补流、偿债比例限制,引导资本向科创集聚,助力核心技术突破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强化了监管防套利。”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记者表示。
科创板“示范田”功能凸显
2024年10月1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率先在科创板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允许再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超过30%的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截至目前,共有14家企业采用该标准实施再融资,合计拟融资351.2亿元,占2025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和拟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7%、76%,覆盖适用科创板各类上市标准和主要行业的企业,其中,2家科创成长层企业募资57.8亿元。目前已注册生效12家。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已经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有力地支持了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科创板上市公司采用“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加大研发投入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拓宽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适用范围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5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正式发布,“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由科创板扩围至创业板。
“从制度演进角度看,这次规则从科创板再次推广到沪深两市主板,充分说明科创板正在发挥资本市场改革‘示范田’的作用。”于耀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复制并不是机械照搬,而是建立在板块差异化基础上的制度移植。
比如,科创板公司“高研发投入”的认定,不仅看研发强度或累计研发金额,还要求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而主板规则没有完全沿用这一指标,而是改为更侧重财务强度和研发规模的两套路径。
“这说明监管层并不是把科创板规则简单平移到主板,而是在保留‘鼓励研发、支持创新’这一核心导向的前提下,对具体认定指标进行了调整。也正因此,科创板的示范作用不是‘模板化复制’,而是通过试点提炼出可推广的制度原则,再向不同板块有选择地扩展。”于耀强调。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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