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婕妤)3月24日,民政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据悉,在去年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民政部、财政部于今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核销消费券332.8万张,核销金额23.5亿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金额115亿元,超过105万失能老年人从项目中受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以失能等级为判断标准,改变了过去的以经济状况为重要依据的补贴做法。在申领资格方面,补贴发放对象为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在当前居住地直接申领;在内地生活的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也可同等享受政策。同时,政策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叠加,已享受长护险的老年人,扣除相关待遇后,个人自费的养老服务支出仍可用消费券抵扣。

在消费券使用方面,本次补贴不发放现金,均为电子折扣券,用于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使用范围涵盖居家上门、机构养老、喘息服务、日托服务等多种场景。

在申领渠道与后续管理上,消费券统一通过“民政通”APP申领,老年人或代办人可在平台专题页面按指引操作,一个代办人目前最多可为12位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针对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系统操作繁琐等问题,民政部正持续优化“民政通”的适老化水平,完善代办流程,提升申领便利性。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服务领域的消费补贴项目,自全面启动以来,在各地民政、财政部门的协同推进下,取得了惠及群众、激活市场、凝聚共识的初步效果。下一步,民政部将立足已有工作基础,推动项目从“落地见效”向“提质创优”升级,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不但能“领得上”消费券,还能“花得好”。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