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民告官的旧案,事发青岛:老王付了嫖资后,发现一丝不挂的作案对象太磕碜,立生悔意想要讨回刚付过的钱,正与作案对象争吵时被警方抓获,后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老王力辩自己系主动放弃而未“着手实施”无果后,怒与警方对簿公堂。

老王其实也才四十多岁,是个有家室有体面工作的蔫吧人,正所谓“蔫吧人干实事”,别的同事还在闷头工作,他却掐着手机泛起了凡心,挨个群聊里撒网。果然功夫不负蔫吧人,很快通讯录就多了个朋友,几句言语交锋就谈妥了地点和价钱。
怎么评价老王这个人呢?你说他道德败坏吧,他没去别人家挖墙盗洞,你说他品质可以吧,他家里的花都蔫了也不浇水,路边上见朵野花就想喷几滴甘露。劣根?本性?
结果当晚就出事了。好不容易捱到天黑下班,老王心急火燎地来到约定地点——小花租住的小区,按完门铃再来到楼上时房门虚掩着、屋内黑着灯,两人仅礼貌性的抱了下,亮着码的手机就递了过来,老王未加思索,“叮”的一声五百块便进了小花的荷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来箭已上弦,五七六分钟后两人便将路归路、桥归桥,然而好巧不巧,老王扫码支付完揣回手机时,胳膊肘意外碰到墙壁开关,刷的一下屋内亮如白昼,老王昂扬的斗志瞬间萎迷了。之前他看过小花的朋友圈,她肌肤细嫩、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小女人形象至今还萦绕在他脑海。
可暴露在100瓦日光灯下的这个女人八字眉趴鼻梁,大嘴叉里牙焦黄,怎“粗俗”两字可形容…老王暗自大骂“这败家的美颜”但面上仅微皱眉头说道:“你把钱退给我,不玩了。”谁知小花坚决不同意。吵闹声扰到四邻,警方旋即赶到,两人被带回调查。
略微知法的老王进了局子甚感委屈:我确实给她钱了,但我嫌她磕碜立即主动放弃了,这在法律上叫“中止”,所以我没违法。警员嗤笑道:“你已经着手实施违法行为了,喏,签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老王听完脸就白了,这要是拘留进了号子,不光在老婆那芭比Q了,工作肯定也彻底完蛋了,遂拗着“中止”的执念提起行政复议,无果后又亲拟诉状与警方对簿公堂。
然而审理方给了老王当头一棒:其与女方交易并见面的过程属于已经着手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嫌对方长得丑而放弃不是出于本心的悔改,属于“因个人主观原因没能继续下去”。基于此,法院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后续二审维持原判。
老王败诉后陷入到深刻反省之中,不过他并未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是逐字逐句追溯官司输在哪。这天一拍大腿道:“我当时不说嫌她磕碜就好了!我就说突然意识到这事违法,再让小花退钱共同中止违法行为,是不是结果会大不同?”接着他刚刚舒展开的眉头又紧锁起来:“小花过度美颜招嫖算不算诈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别说,如果当时老王真的发自内心那样表态,还真够得上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幡然醒悟”从而可免于处罚,尽管众所周知他在玩文字游戏。至于他后边的疑问,小花使用美颜牟财的过程确实有诈骗性质,但单笔金额太小,难以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发生在老王身上的事到这就完了,可能有伙伴会觉得“法”很搞笑:居然可以玩文字游戏。没办法,律法本身就是以文字体现的,坏人为了逃脱罪责都在绞尽脑汁地玩文字游戏,幸好司法针对各种可能场景都有解读,所以,除特殊情况很少有漏网之鱼。
而我们都是守法好公民,毫无研究这个游戏的必要,以上权当个乐子看吧,如果你有不同见解或故事,欢迎写在评论区,让大家一起乐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