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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周屿恋爱两年,我印象里的他,是西装革履谈项目时眉眼锋利的精英,是雨天会把伞往我这边倾斜大半的绅士,是连吃饭都会帮我剥好虾壳的温柔男友。直到上周我搬进他的公寓,开启同居生活的第一天,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我认识的,不过是他精心包装后的“社交限定版”,私下的他,简直可爱到犯规。

同居第一晚,我就被他的“睡前仪式”惊到了。睡前他抱着枕头蹭到我床边,声音软乎乎的:“宝宝,我今天工作好累,能不能借你的胳膊抱一下?”我看着他平日里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此刻乱糟糟地搭在额前,眼睛湿漉漉的像只讨食的小狗,完全没了白天在会议室里拍板定案的强势。我笑着把胳膊递过去,他立刻像只树袋熊一样抱住,还把脸埋在我的颈窝蹭了蹭,小声嘟囔:“你的味道好闻,抱着你睡觉才踏实。”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在外人眼里无坚不摧的男人,也会因为一个拥抱就满足得像得到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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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被厨房传来的动静吵醒,轻手轻脚走过去,看见周屿正对着平底锅里的煎蛋发愁。他穿着印着卡通小熊的睡衣,头发翘起一撮呆毛,手里拿着锅铲,眉头皱得紧紧的,嘴里还念念有词:“怎么又粘锅了,明明按照教程做的……”我忍不住笑出声,他猛地回头,看见我后瞬间涨红了脸,手忙脚乱地把锅铲藏到身后,像个做错事的小孩:“我、我想给你做早餐来着……”我走过去接过锅铲,把煎得有点焦的鸡蛋盛出来,他却突然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下次我学做你爱吃的三明治,肯定不会再翻车了。”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泛红的耳尖上,我突然觉得,这个会为了做早餐手忙脚乱的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动人。

最让我意外的是他的“秘密抽屉”。那天我找指甲刀,无意间拉开他书桌最下层的抽屉,里面没有文件,没有电子产品,反而塞满了各种幼稚的小玩意儿:我去年情人节送他的手工贺卡,边角已经有点磨损,却被他小心翼翼地放在塑封袋里;我们第一次看电影的票根,被他用彩色胶带贴成了爱心的形状;甚至还有一只洗得发白的小恐龙玩偶,是他小时候妈妈送他的礼物,他睡觉时总要抱着才能入睡。我拿着小恐龙玩偶转身,看见他正站在门口,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地说:“这些都是我的宝贝,不许笑我幼稚。”我走过去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胸口:“我才不笑你,这些都是我最喜欢的宝贝。”他愣了一下,随即紧紧回抱住我,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哽咽。

同居的日子,让我看见了周屿的另一面:他会因为抢不到最后一包薯片跟我耍赖,会在我加班晚归时蜷在沙发上等我,会把自己喜欢的乐高积木偷偷放在我的床头,会在我生病时笨拙地给我喂药,还会在我夸他可爱时,红着脸假装生气,却忍不住偷偷勾起嘴角。

原来,男生的“可爱到犯规”,从来不是刻意为之的表演,而是卸下所有伪装后,对你毫无保留的信任与依赖。他愿意在我面前做回小孩,愿意把最柔软的一面展示给我,这大概就是爱情里最珍贵的礼物。

现在的我,每天看着他在沙发上抱着小恐龙玩偶打盹,看着他为了给我做早餐手忙脚乱,看着他红着脸跟我撒娇,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和喜欢的人同居,真的会让人越来越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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