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孝顺”两个字,我素来是充满敬意的,孝顺是美好的品德,也是长辈和晚辈之间互尊互爱的表现。
第一次对“孝顺”两个字产生疑惑,是因为以前工作的企业热衷于推行“孝文化”,后来发现,全中国以“家文化”、“孝文化”来作为企业文化的公司,还真不在少数。
在企业中,所谓的“孝文化”体现的就是服从,把上级美化成父母辈,把下级等同于子女辈,这显然是一种刻意为之的概念混淆。上级绝非父母,下级也绝非子女,在现代企业中,鼓励下级要用“孝”的方式来对待上级,这种思想实在令人感到荒谬。
顺着这个思路,我重新去看“孝”这一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道德观,发现把“服从”美其名曰“孝顺”的现象,不单发生在企业里,也体现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
孔子就说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臣民要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君王,对君王孝顺、听话——这显然是封建王朝的思想控制,既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也与现代民主完全相悖。
但是,在中国社会的毛细血管——也就是在每一个微观的家庭单元中,对“孝”这一观念,其实是很模糊的,大部分仍然停留在服从的层面,而不是爱的层面。
“孝”应当建立在爱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服从的基础上,但奇怪的是,日常生活中凡是有提到“不孝顺”的,大多是长辈在埋怨子女不听话、不服从,而与爱不爱无关。
2025年12月10日,河南鲁山县28岁的女教师魏某在新婚当天,从7层高的新房一跃而下。魏某曾在自己的朋友圈坦言,她从上大学开始,就一直被家人催着相亲、结婚,为此没少与父母发生激烈的争执。
婚礼前一天,魏某曾恳求母亲取消婚礼,母亲却认为女儿是在闹脾气,让她忍一忍。结婚仪式上,魏某没有穿婚纱,而是穿着日常的衣服表示抗婚,但魏某的父母不愿丢人,催着她把流程走完。魏某为了满足父母的意愿,忍耐完成仪式,随后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可悲的是,魏某去世后,她的母亲依然觉得自己是没有做错的,也不能理解魏某为什么要寻短见。
魏某爱不爱自己的父母?在笔者看来,她是爱她的父母的,因为纵然她不同意父母的主张,但她还是为了不让父母丢面子,走完了婚礼的程序,从“爱”的角度去看,她是孝顺的。但她的父母却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眼中,子女不服从长辈的安排,就是不孝顺。
这就是区别。
爱,应当是不加强迫的,是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但绝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对方身上。
以爱为基础的孝顺,带来的是感恩与幸福,以服从为基础的孝顺,走向的却是冲突和悲剧。
所以,请不要再认为孝顺就是服从,孝顺的本质是爱,是一种不带利益、血浓于水的爱。
鲁迅在百年前就对“孝”的本质提出了振聋发聩的见解,他认为,爱是生物的天性,父母爱子女是一种由内而发的自然现象,子女爱父母也是一样纯乎自然、不带功利的行为。一味强调父母对子女有恩,子女应当无条件地服从父母,实际上是把亲子关系变成了债务关系,反而违背了天道。
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写道:
传统的误点,便在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
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殊不知自然界的安排,却件件与这要求相反。逆天行事,于是人的能力萎缩,社会的进步也就跟着停顿。
倘如抹煞了“爱”,一味说“恩”,又因此责望报偿,那便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实际的真情,播下乖剌(指不和谐)的种子。
当今许多中国家庭,亲子关系依然陷在“孝顺即服从”的囹圄里——孩子遵循父母的意志报考了某个大学专业,听从父母的安排结婚,为了让父母抱孙子而生小孩,这些都被称作孝顺。一旦不服从父母的意见,就会被贴上“不孝”的标签而遭到道德绑架。
这种所有人都在讲“孝顺”,而不讲“爱”,刻意将“服从”与“孝”混淆概念的现象,难道不悲哀吗?
笔者写这篇文章,是希望对“孝”这个概念做正本清源,以“服从”为目的的孝是封建遗毒,早该被现代社会所摒弃。现代社会,需要的是以“爱”为目的的孝,这样的孝才是符合人性的,也是最终能温暖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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