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知否大叔

发布 | 观海工作室(ID:guanhaigzs)

栩然说已正式迁移

正在连载独家创作的《教员传》

停个车,吵几句,人没了,还得赔14.9万 ——

海南万宁这起邻里纠纷,最近在网上吵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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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说起来不大,就是业主李先生把车停在小区公共车位,邻居常女士觉得挡了自家出入,俩人你一句我一句争执起来。

没骂脏话、没动手,结果常女士情绪一激动,从自家玻璃门里摔出去,头部重创,送医院没救过来。

家属一怒之下把李先生一家四口告上法庭,张口就要 122 万,最后法院判了 14.9 万,两边都不服:

家属觉得赔太少,李先生觉得自己太冤,现在已经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这事之所以戳中这么多人,是因为它太贴近日常了 ——

谁没跟邻居为点小事拌过嘴?谁没在小区里为车位纠结过?

可谁能想到,几句口角,竟能变成人命官司,还让守规矩停车的人背上十几万赔偿,搁谁身上都得懵。

1

先把事情捋清楚。

2024 年 2 月 5 号晚上,李先生下班回家,在小区里找了个空车位停下,物业后来也证实,那就是业主可以随便停的公共区域,他停车完全合规。

可邻居常女士不乐意了,出来拦着,说车停这儿影响她家走路,俩人就开始理论。

李先生觉得自己占理,公共车位凭啥不能停;

常女士觉得自家出入受影响,寸步不让。

全程就是言语争执,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也没人说脏话、威胁人。

可吵着吵着,常女士突然从自家玻璃门里摔到门外,头磕在地上,当场就不行了。

送到医院抢救,还是没留住命。

尸检结果出来,常女士本身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因是情绪激动诱发疾病恶化,加上脑挫伤,双重作用下导致死亡。

说白了,这场争吵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的身体底子,根本扛不住情绪上的剧烈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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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那边的心情完全能理解,好好一个人,就因为跟邻居吵了几句没了,换谁都接受不了。

他们起诉的时候,索赔 122 万,理由是常女士是被李先生 “靠近” 吓到才摔倒的,争吵直接导致她情绪激动,最终身亡。

可站在李先生这边,他更委屈:

我停的是公共车位,物业都认了,我没骂人、没动手,就是正常理论,怎么就成了 “语言暴力”,还得担 15% 的责任,赔 14.9 万?

一审二审法院的逻辑是,李先生在争执中没有及时避让,持续争吵,这种行为激化了矛盾,作为诱因,和常女士的死亡存在次要因果关系,所以要承担相应责任。

2

判决出来后,网上直接炸了,网友们吵得比当事人还凶,观点分成了好几派,谁也说服不了谁。

有一大半网友站李先生,觉得他太冤,这判决简直是 “谁死谁有理”。

有人说,公共车位是全体业主的,李先生合法使用,常女士无端阻拦本身就没道理。

就为这点小事吵架,完全是斤斤计较,最后出了事,怎么能全怪到守规矩的人头上?

还有人拿类似案子对比,说之前北京、上海也有老人跟人争执后猝死的,家属索赔都被驳回了,怎么到这儿就不一样了?

更有人调侃,以后吵架前得先问对方有没有心脏病,不然吵出人命,自己得赔钱,这谁还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家担心的是,这种判决会让普通人在维权时束手束脚,明明自己占理,也不敢多说一句,生怕惹上麻烦。

也有一部分网友理解法院的判决,觉得李先生不是完全没责任。

他们说,就算是公共车位,使用的时候也得顾及邻居感受,常女士已经明确表示影响出入了,李先生哪怕换个车位,也不至于吵起来。

而且常女士有基础病,情绪激动很危险,李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能预见持续争吵可能带来的后果,他没有主动退让,反而一直争执,确实存在疏忽。

还有人说,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只是肢体接触,言语冲突诱发对方疾病,也得担责,15% 的责任不算重,法院是在平衡情理和法理,提醒大家别忽视言语的杀伤力。

还有些网友比较理性,不站队,而是盯着 “语言暴力” 的界定和责任划分。

他们觉得,法院说李先生有 “语言暴力”,可全程没骂脏话、没威胁,就是正常争执,这个 “语言暴力” 的标准太模糊了,到底什么样的言语算暴力?

以后邻里之间拌嘴,是不是都得小心翼翼?

而且责任划分 15%,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有没有明确的依据?

不同地方类似案子判决不一样,也说明司法实践里,这种诱因责任的认定还没统一标准,普通人更难把握边界。

3

这事往深了想,其实是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

我们总觉得,邻里之间吵几句、拌个嘴,都是小事,过会儿就忘了。

可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小事真的能酿成大祸。

尤其是遇到有基础病的人,情绪激动可能就是致命的。

常女士有心脏病,自己可能没控制好情绪,李先生也没意识到风险,俩人都在气头上,谁也不让谁,最后就出了悲剧。

这也提醒我们,在公共区域,哪怕自己占理,也别太较真,多一点包容和退让,不是懦弱,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

从法律角度说,这起案子也让我们重新认识了 “过错责任”。

以前我们觉得,没打人、没骂人,就不用担责,可现在看来,言语上的持续争执,只要诱发了损害结果,且存在过错,就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判 15% 的责任,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问题:

即便没有肢体冲突,也要对自己的言语行为负责,不能因为自己占理,就忽视他人的安全风险。

但同时,也希望司法实践能进一步明确 “语言暴力” 的界定标准,统一类似案件的判决尺度,别让普通人在维权和避让之间,左右为难。

现在李先生申请了再审,案子还没最终定论,但不管结果如何,这起悲剧都已经无法挽回。

两个家庭,一个失去了亲人,一个背上了赔偿,都被这场小小的停车争执拖进了深渊。

我们作为旁观者,除了争论判决合不合理,更该从中吸取教训。

生活里,多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别争一时长短,别让戾气冲昏头脑。

退一步,不是输,是对生命的敬畏,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保护。

毕竟,比起一时的输赢,平安和安稳,才是最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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