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涉案当事人的一一败诉,不是败给了事实和法律,而是败给了那张精心编织的关系网,败给了那些被“打点”得服服贴贴的法官。
文丨白鹿新闻首席评论员 洪巧俊
一张无意间流出的疑似“行贿法官账单”,撕开了大连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华集团”)多年不败的司法神话。当原告李春洋拿着这份记录着605万余元“打点各审法官”的扣款明细时,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在各级法院一一败诉。不是事实不清,不是证据不足,而是对手早已用他的钱,铺平了通往法官办公室的“绿色通道”。
这张疑似行贿账单的戏剧性在于:被告宜华集团不仅用行贿赢得了官司,还理直气壮地将行贿款从原告工程款中强行划扣。这是什么逻辑?我花钱买通法官判你败诉,但这钱得你来出。
宜华集团为何能够屡屡胜诉?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用知情人于澍的话说:“凡是跟他发生过业务往来的公司,他都会想办法跟人打官司,因为他在法院编织了很大的关系网。”
这句话道破了天机。不是宜华集团的法律团队有多么专业,也不是其诉讼策略有多么高明,而是其老板苏跃升有着多重身份光环:大连市建筑业协会会长、连任四届大连市人大代表、大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大连中院监督员。
这种身份加持下,他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监督者,这种扭曲的关系网络,足以让任何对手在法庭上感到窒息。
就在宜华集团官司缠身,而法院院长与这场官司的审判长却在宜华集团公司调研,该院官微说是“上门服务”。有了如此“服务”,宜华集团怎么能不赢官司?
当我们看到苏跃升向时任大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顾崧行贿120万元的事实被曝光后,一切疑问都有了答案。但这仅仅是冰山一角。那张详细的扣款账单上,记录着从一审、二审到再审的“管理费”,甚至还有59万余元的“执行管理费”。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案件立案到最终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被“打点”得妥妥当当。 如此系统性的司法渗透,岂是一场官司的公平所能抵挡?
更令人震惊的是,宜华集团还发明了一种“诉讼盈利模式”——刻意克扣挂靠人的工程款制造官司,然后通过行贿法官确保胜诉,截留下来的工程款就成了源源不断的“提款机”。
这种模式的高明之处在于:它让司法诉讼从解决纠纷的手段,异化为制造纠纷的工具;让法院从公正裁判的殿堂,沦为商业利益的收割机。而那些被克扣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不但要承受经济上的损失,还要在法庭上面对一个早已被“预定”的败诉结局。
宜华集团的胜诉“秘诀”,还体现在其对法律关系的巧妙包装上。法院认定其与挂靠人之间“不是法律禁止性的挂靠关系,而是合法的内部承包关系”。这一认定成为其屡屡胜诉的法律基础。
但问题是,当这种法律关系认定背后存在着行贿因素时,所谓的“合法”就成了最大的讽刺。正如李春洋的遭遇所显示的,当他看到那张疑似行贿账单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拿我的钱行贿法官,打赢了我们的官司!天下还有道理可讲?”
更令人发指的是司法程序中的种种乱象。高建平案中,大连中院法官“孙某某”竟然两次担任同一案件的审判长,公然违反回避程序规定,还大胆地作出了一个“推翻”自己之前的“互掐”判决。这种程序违法的背后,是司法权力的任性,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
一张疑似行贿账单,折射出的不仅是司法腐败,更是当地法治生态的病变。当企业家可以通过行贿打通司法环节,当法院可以成为企业“诉讼盈利”的工具,当程序违法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而无人追责,当行贿者可以继续逍遥法外——这样的法治环境,如何让人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让人相信“司法公正”不是一句空话?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那张疑似行贿账单,不该只是李春洋手中的证据,更应成为拷问司法公正的一面镜子,照出我们法治建设中那些需要清除的污垢。
白鹿评论主编:萧小壹
白鹿评论投稿邮箱:blpl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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