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冲着品牌信誉预存维修费、购买长期保养套餐,原本图省心的奔驰车主,如今却陷入维权困境。近日,济南多名奔驰车主向媒体反映,当地两家奔驰授权4S店先后闭店、暂停运营,车主预存的数千元乃至上万元费用退费无门,车辆后续维修保养也没了着落,多次联系品牌方和经销商,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车主合法权益面临严重侵害。

事情经过

据媒体报道,近日,多名济南消费者陆续向媒体反映维权难题,涉事门店为济南广汇星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南鹏龙金阳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奔驰4S店,两家门店相继闭店、暂停运营后,车主购车时办理的续保、预存维修款、长期保养套餐等权益无法兑现,退费和后续维保成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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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车主现身讲述了自身遭遇。消费者赵先生2019年在济南广汇星顺4S店购买奔驰C200L车型,当场预存7000元用于车辆维修消费,如今门店倒闭,账户内剩余5845元无法退还,近半年来他多次联系奔驰官方,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方案。另一位车主公先生2023年2月在同一家门店购车,额外支付1.3万元购买含6年保养的服务权益,门店闭店后被告知可前往德州相关门店保养,可后续得知德州门店也已关闭,彻底陷入维保无门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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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车主反映济南鹏龙金阳光4S店的问题,车主赵先生在该店购买奔驰E300车型,门店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将其保养等售后服务转移至济南万帮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不仅给日常用车带来不便,车主还担忧后续维保会产生额外费用,坚决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

两家门店均停业,工作人员透露客户权益已转移

3月17日,有记者先后实地探访两家涉事奔驰4S店,现场情况与车主反映一致,门店均已停止正常经营,车主维权无现场对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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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济南经十西路3333号的济南广汇星顺4S店,外围已被绿色围栏全面围起,现场门卫证实,该门店早在2025年就已停业,目前场地已对外出租。透过门店玻璃门可见,店内空旷无人,地面积满灰尘,完全没有营业痕迹,彻底处于废弃状态。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涉及司法案件40件、开庭公告39条,案由多为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2025年10月23日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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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历城区北园大街的济南鹏龙金阳光4S店,门店大门紧闭,磁吸门上贴有封条,大厅内仅留存部分桌椅,西门处设有红绳围挡。店内财务室仍有少量工作人员办公,但面对记者采访全部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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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人员透露,该门店客户权益已转移至济南万帮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具体事宜会有业务专员致电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应。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隶属北京汽车集团,涉及司法案件4件,2026年累计新增欠税总金额53万余元。

奔驰官方划清界限,车主退费诉求受阻

针对车主遭遇的维权难题,记者分别致电奔驰官方客服、涉事经销商及承接门店,各方回应口径不一,车主维权依旧受阻。

奔驰官方客服明确表示,济南广汇星顺4S店已于2025年6月30日被取消奔驰品牌授权。对于车主的维保和退费问题,客服划分了明确界限:若消费者购买的是奔驰原厂保养套餐,可在全国任意奔驰授权门店使用;若是经销商自营的服务产品,客户需自行联系经销商解决,厂家不参与经销商的独立运营管理工作,无法直接介入处理。客服同时告知,车主可通过合同查看套餐类型,记者后续拨打客服提供的广汇集团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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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鹏龙金阳光4S店擅自转店的问题,奔驰客服称仅了解到该店有业务调整,暂无闭店通知,建议车主直接联系门店咨询。而承接该店部分客户权益的济南万帮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张姓经理表示,门店已接收相关客户,会按照鹏龙金阳光提供的明细履行对应权益,延保期内客户车辆出现故障,门店会协助排查并协助向第三方延保公司申请理赔,但未提及预存费用退还等相关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就目前车主们所遇到的问题,如果想要退还预存费用,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驰驾道观点

闭店潮下奔驰车主的预存费用追索困境:法律路径与维权指南

近期,济南两家奔驰授权4S店相继闭店,导致大量车主预存的维修费、长期保养套餐费用无法退还,售后服务也无人承接。品牌方以“经销商独立经营”为由划清界限,承接门店则仅承诺有限服务,却对退费避而不谈。看似清晰的消费者维权,实则陷入“多方推诿、责任难定”的困局。面对这一局面,车主们最关心的核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预存费用究竟该找谁退?经销商单方转移服务是否合法?品牌方是否真的可以置身事外?以下将从三个最具争议的焦点展开分析,为车主厘清维权路径。

一、预存费用的法律性质与退款责任主体

车主在购车时向4S店预存维修费或购买长期保养套餐,双方之间形成了典型的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涉事4S店作为合同相对方,在闭店后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退还剩余预付款项。即使门店已停业或被取消品牌授权,其作为独立法人的民事责任并不因此免除。车主可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确认公司主体状态,若公司仍在存续期间,即便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仍可将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若公司已进入清算或注销程序,车主则应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避免因程序遗漏而丧失追偿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若预付款项实际由集团总部或关联公司统一收取,车主也可依据合同履行主体或实际收款方,主张相关主体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二、经销商单方转移售后服务的法律效力

有车主反映,门店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售后服务“转移”至另一家4S店,并以此为由拒绝退费。从法律角度看,服务合同的履行主体变更,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车主同意,原门店单方面指定承接方,不能当然免除其对原合同义务的履行责任

即便承接门店表示愿意“履行对应权益”,车主也需警惕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接方是否具备完整的履约能力、服务标准是否与原约定一致、是否会产生额外费用等,均未得到明确保障。更重要的是,承接方的“自愿接收”行为,并不等同于原合同主体的变更,车主仍有权基于原合同向原门店主张退费权利。若车主对承接方不信任或不便前往,完全有权拒绝接受该单方安排的“转移”,并要求原门店退还剩余费用。

三、品牌方在授权管理体系下的法律责任边界

奔驰官方客服明确表示,涉事门店已于2025年6月被取消品牌授权,并强调厂家不参与经销商独立运营,无法直接介入退费事宜。这一回应虽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依据——品牌方与经销商之间通常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彼此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品牌方并非完全没有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品牌方若在授权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对经销商的预付费经营模式未进行必要监管、在取消授权时未妥善处理消费者权益转移事宜,仍可能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外,品牌方对授权门店的服务质量负有品牌管理责任,在消费者多次向官方投诉的情况下,品牌方有义务积极协调、提供授权门店的准确信息,并配合消费者维权。

现实中,品牌方往往以“合同相对性”为由回避责任,但若其与经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统一收款或品牌背书等情形,车主仍可尝试通过诉讼将品牌方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面对奔驰4S店闭店引发的预存费用纠纷,车主应首先明确合同相对方,固定预付款凭证、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及时通过诉讼途径向原门店主张退款。对于单方“转店”安排,车主有权拒绝并要求原门店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品牌方虽不必然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授权管理中的不作为不应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在预付式消费风险频发的当下,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长期预付款服务,保留维权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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