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姑长英,以女子之身,承续高祖一脉,不畏艰难,力争祖产,勤俭持家,重教育人;曾祖用中公,改姓归宗,勤恳务实,技艺兴家,忠厚传家。二老同心协力,使美长村李氏支脉得以接续、繁衍、昌盛,家业日兴,子孙满堂,福泽延及吾辈,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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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美长村支脉,世代耕读传家,香火绵延,枝繁叶茂,皆赖先祖披荆斩棘、重续宗祧之功。今谨为曾祖姑长英、曾祖用中二公立传,载入家谱,以彰其接续香火、兴家立业之德。

曾祖姑长英,乃高祖克元公独女,生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七月,天性刚毅,身形高大健壮,性情爽朗泼辣,素有巾帼之风,实为吾族一代女强人。长英公十岁丧母,自幼历经坎坷,十三岁随父高祖克元公远赴弥渡县石牌村马家续弦,寄人篱下,早识人间艰辛。

为承续李氏香火,使美长村李氏支脉得以绵延昌盛,长英公年方十七,遵父命与弥渡县小罗旦村姚氏次子成婚。婚后,高祖念其为李氏传承之本,遂为婿更名用中,改从李姓,入吾李氏门庭,自此姚氏之子归宗接续,世代为李氏后人。

用中公为人忠厚勤恳,聪慧务实,入赘李家后,一心侍奉长英公,协力兴家,与吾族至今往来和睦,情谊长存。

长英公与用中公婚后,在弥渡石牌村马家居住三载,因与继母性情不合,加之高祖克元公一心盼其归乡,承继李氏祖业、延续香火,遂于民国六年(1917年),毅然携夫、抱两岁长子硕英,辞别马家,回归故土祥云美长村安家立业。彼时长英公年仅二十,长子硕英仅两岁,一路艰辛,不言退缩。

初归故里,家境极寒,祖产田地房屋皆被大伯一族占用。长英公不畏强势,数次与堂兄执中交涉,只求归还父亲名下祖产。初仅收回住房数间,公不肯屈从,再请家族长辈出面协调,据理力争,终悉数收回高祖克元公名下全部房产与田地,得以在美长村立定根基,为李氏后世繁荣奠定根本。

为撑起家业,长英公与用中公夫妻同心,日夜操劳,勤勉耕作,不畏困苦。用中公身怀绝技,将原籍小罗旦村种植大芋头之技艺带回美长村,每年栽种数亩。其所种芋头,个头硕大,单颗可结果七八斤,品质上佳,销路通畅,成为全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此项技艺代代相传,直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公社时期仍被生产队大力推广,为集体创造丰厚收益,福泽乡里。

夫妻二人历经数年艰苦奋斗,家境日渐殷实,至民国时期已达富足安稳。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家中评定为中农,成分清白,家业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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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英公与用中公一生育有三儿一女:长子硕英、次子树英、三子翠英、幼女琴英。二老虽身处旧时农村,却极重子女教育,倾心培养,实属难得。长子硕英因家境所限未入学堂,次子树英读完初小,三子翠英读完初中,幼女琴英读完高小,在当年农村之中,如此重教之家,寥寥无几。

三个儿子皆留美长村务农安家,扎根故土,延续李氏香火;其第三子翠英曾从军报国,退伍后执教为师,知书达理,光耀门楣;幼女琴英贤淑知礼,后随从军之夫远嫁普洱江城县,落地生根,开枝散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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