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一位八十七岁的老人走了。
消息传来,我心里咯噔一下。李昌钰,这个名字对于喜欢刑侦故事的人来说,太熟悉了。可今天我不打算跟你讲那些神乎其神的破案故事,我想跟你聊聊这个人。
李昌钰1938年出生在江苏如皋。六岁那年,父亲在从上海去台湾的船上遇难,留下他母亲一个人拉扯十三个孩子。家里穷得叮当响,他高中毕业时本来能考更好的学校,但他选了台湾中央警官学院。为什么?因为警官学院不收学费,还给津贴。
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就已经懂得替家里分担了。
在台湾当了几年警察之后,1965年,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去美国。他身上揣着五十美元,带着新婚的妻子,漂洋过海。
到了纽约,他不会说几句英语,兜里那点钱交了该交的,就剩五十块。怎么办?打工。白天在纽约大学的医疗中心做化验员,晚上去中餐馆端盘子,然后还要上英文补习班,周末还要去给有钱人家修草坪、教中国功夫。
他每天只睡四个小时。
有人劝他慢慢来,他不听。他的想法很简单:快点干完这件事,好去干下一件事。这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道理,但能做到的人,太少。
1968年,他拿到学士学位;1974年,拿到硕士学位;1975年,拿到生物化学博士学位。从学士到博士,前后七年。在美国,一般人十年都未必走得下来。
后来有人问他成功的秘诀,他说了一段话,我印象特别深。他说:“上天很公平,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凡夫俗子,每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成功的关键,在于你是否善用这二十四小时。”他算过一笔账:每天少睡两个小时,吃喝只用个把小时,省下来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一年就能比别人多做两年的工作。
这话听着像心灵鸡汤,但人家是真这么干了一辈子。
1979年,他接手康涅狄格州警察局的实验室。说是实验室,其实就是一间男厕所改的,里面就一台旧显微镜。手下那些人呢?都是受了工伤没法在外巡逻的老弱病残,扔到这里等退休的。有做文书鉴定的眼睛不好,有声纹鉴定的耳朵有毛病,还有个做血液检验的,一看见血就哆嗦。
换一般人,可能就撂挑子了。李昌钰不,他一个一个重新安排——眼睛不好的去做声纹,耳朵有毛病的去做文书,那个见血就哆嗦的,他硬是花了几个月时间给他做心理训练,最后也能正常工作了。
这些当年的“老弱残兵”,后来都成了业内知名的鉴识专家。
那些年他参与调查的案件超过八千件,全世界拿的荣誉奖项有八百多个。美国最有影响的二十五件案子,他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就有十四件。
辛普森杀妻案大家都听说过吧?当时警方在现场提取到辛普森的血迹,所有人都觉得这是铁证。可李昌钰一检验,发现那血迹里含有防腐剂——这就不对了,人血里怎么可能有防腐剂?他这一句话,把整个案子翻了过来。
还有肯尼迪家族那个案子。一个女孩子指控肯尼迪·史密斯强奸她,说是在草坪上被扑倒的。李昌钰去了现场,拿出一块手帕,在草地上擦了一下,然后跟法庭说:如果真在草地上挣扎过,衣服上应该有草迹和泥土,可这姑娘的衣服干干净净。微量物质转移定律说明,他们没有在草地上待过。
法庭上检察官刁难他:“你检验的时候为什么不用内裤,用手帕?”李昌钰不慌不忙地说:“我们通常只带手帕在口袋里,不带女人的内裤。”全场哄堂大笑。
这人聪明,但更难得的是有骨头。
2001年美国经济不好,他所在的部门要裁掉十三个人。他去找州长商量,能不能不裁?交换条件是——他把自己十五万的年薪降成一美元。就这样,他成了美国警界唯一的“一美元高官”。
记者问他为什么,他说:“一个人要有道德标准,不能为了钱出卖人格。”
他入了美国国籍,但从没忘记自己身上流着中国人的血。他说过一句话:“我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我们华人的形象,许多年轻一代的亚裔都以我为榜样,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更不能让中国人丢脸。”
这话说得重,他做得也重。
每年回国讲学,他都免费。国务院外国专家局给他颁过“友谊奖”,国家领导人接见过他。他说退休后想回中国,像杨振宁那样叶落归根。
有资料里提到一件事,挺有意思的。他每次回国讲学,初次见面,都会给在场的人送一枚他在康涅狄格州警政厅的胸徽,编号3867。他总爱开玩笑说:“你们到了康州警政厅,别上这个,那里的美国警察都会马上立正给你敬礼。因为他们一看到这标记,就知道你们是我的朋友啦!”
这老头,一辈子就这么仗义。
李昌钰有一幅字挂在家里,四个字——“至诚信义”。有人说这就是他的人生哲学,我觉得是。他这一辈子,对得起“至诚”二字,对得起“信义”二字。
他走了,八十七岁。按说也是高寿了,可人就是这样,越是了不起的人走了,越是觉得不舍。
今天写这篇东西,不想讲什么大道理。我只是觉得,一个人活到这个份上,活得这么精彩,这么坦荡,这么有骨气,咱们应该记住他。
李昌钰,江苏如皋人,享年八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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