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普通的买单,换来821天的牢狱之灾

2021年8月23日,史玉辉正在办公室上班,突然几个人闯进来,二话不说就给她戴上了手铐。

她懵了。

她不过是一个物业经理,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小区里的琐事,领着普通的工资,过着普通的日子。怎么就“涉黑”了?

“干嘛给我戴手铐?我又没犯罪!”她当时这样问。

对方只丢下一句话:工作需要。

然后,他们带着她回家搜查。没有手续,没有执法记录,就那么硬搜。她家能有什么?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搜不出东西,就带回审讯室。审讯的人跟她说:你说满意了,就让你回家;说不满意,后果自己承担。

她问:我到底干了什么?

对方终于摊牌了——他们说,你给你老板递送材料,你和老板聊天记录挺愉快的,你还和老板吃过饭、给老板买过单。这,就是涉黑

史玉辉听完,彻底懵了。给老板跑个腿、吃个饭、买个单,就成了黑社会?

他们又给她两条路:认了,判一年半;不认,判两年。

史玉辉说:“我没做过的事,我怎么认?你们把证据摆出来,我到底参加了哪一起黑社会活动?”

证据,始终没有拿出来。

一、凭什么“帮老板买单”就成了涉黑?法律到底怎么认定黑社会?

很多人看到这个案子,第一反应是:这也太离谱了吧?

咱们先来说说,法律上到底什么叫“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黑社会性质组织要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经济特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行为特征(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危害性特征(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简单说,你得是一个有组织、有钱、有暴力、有势力的犯罪团伙。

给老板跑个腿、买个单,算什么?这顶多是员工的本分。如果这都能算“参加黑社会”,那全国几千万职场人,怕是都得排队自首了。

法律讲究的是“主客观相一致”——你不但要有参与的行为,还得有参与的主观故意。史玉辉做的是正常工作范围内的配合,压根没有参与任何违法犯罪的主观意图,怎么能定罪?

那为什么她会被羁押821天?关键就在于,在侦查阶段,一旦人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案件就可能被长时间“挂”着。尤其是涉黑涉恶案件,社会敏感度高,办案机关往往“宁可多关一阵,也不敢轻易放人”。

结果就是,一个人可能明明没罪,却要在看守所里等上两三年,才等来一纸“不起诉决定书”。

2023年10月23日,史玉辉终于被取保候审。后来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这意味着,法律最终承认:她,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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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821天的坚持换来了赔偿,可13天后,新案又来了

821天,两年多的时间,史玉辉终于守来了清白。

出来后,她第一件事就是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她的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人身自由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821天不是个小数目;二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更关键的是,办案机关承认是错误羁押,愿意赔偿,也愿意道歉。

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可就在赔偿程序启动仅仅13天后,史玉辉又被立了新案——说她涉嫌“骗贷罪”。

事情开始变得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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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边说无罪,一边立新案,赔偿程序被“卡住”了

这个“骗贷罪”是怎么回事?在原涉黑案中,法院已经认定这起所谓“骗贷”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边是已经审结的案子,一边又拿出来重新立案,时间点还卡在国家赔偿程序刚刚启动的时候。

史玉辉心里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一旦立了新案,国家赔偿程序就要中止。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解除强制措施后,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视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并获得赔偿。而如果被重新立案,赔偿程序就会暂停,等新案处理完了再说。

如果新案一直“挂着”不处理,那赔偿就遥遥无期。甚至,如果新案再次被起诉,哪怕最后又是无罪,她又得重新走一遍流程。

这不是巧合,这是程序上的一种“闭环操作”——你申诉赔偿,我就给你立案;你一立案,赔偿就中止;赔偿一中止,你的诉求就卡在半路。

史玉辉现在的处境有多难?她是单亲妈妈,被羁押821天出来后,连送外卖的工作都找不到,生活靠亲友接济。如果赔偿金拿不到,她连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了。

一个已经被法律认定为无罪的人,却因为程序的“合法”操作,始终拿不到本该属于她的赔偿。这是不是正义的漏洞?

史玉辉的事情,不是个例。

我们经常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可如果程序本身就变成了一种可以无限拖延的工具,那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吗?

法律设置国家赔偿制度,本意是给被错误追诉的人一个弥补的机会。但如果赔偿程序可以被轻易“中止”,那这个制度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更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区分“依法立案”和“打击报复”?当两次立案之间只差13天,当所谓的“新罪”在之前的案子里已经被认定不构成犯罪,这种“巧合”,谁能不质疑?

你支持史玉辉继续维权吗?如果是你,被关了821天后好不容易等来清白,赔偿还没到手又被立案,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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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媒体报道及公开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