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8日,澳门路环黑沙海滩的晨光被一层黏腻的腥气裹着。
阿婆秧滩的细沙被涨潮的海水漫过,露出几截泛着青白色的异物,起初泳客以为是被鲨鱼啃食的海鱼残骸,直到有人弯腰凑近,看清那分明是人类的脚掌。
皮肤泡得发胀起皱,指甲缝里还嵌着细沙,断裂处的切口整齐得诡异,绝非海洋生物的撕咬所能造成。
水警赶到时,海滩已被围观群众围得水泄不通。
警戒线拉起,刺眼的阳光照在那些残肢上,折射出令人作呕的光泽。
经清点,现场共发现8件残肢:4只右脚脚掌、2只左脚脚掌、2只手掌。
法医初步判断,这些残肢已在海水中浸泡超过两天,腐烂程度严重,但仅凭4只右脚脚掌,就能断定遇害人数至少4人。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其中一只断掌的手指被刻意压扁,指纹被彻底破坏,显然是凶手故意为之,目的就是隐藏死者的身份。
“会不会是偷渡客遭遇鲨鱼袭击?”有年轻警员低声猜测,毕竟澳门临近海域常有鲨鱼出没,偷渡客失踪的案例也偶有发生。
但老刑警林伟明摇了摇头,指尖摩挲着残肢的切口,语气坚定:“不可能。鲨鱼撕咬的切口会参差不齐,带着锯齿状的痕迹,而这些残肢的切口平整,甚至能看到刀具切割的纹路,分明是人为分尸。”
林伟明从事刑侦工作二十年,经手过无数凶案,却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现场。
没有完整的尸体,没有血迹,没有目击者,只有零散的残肢,像一个个无声的密码,等着警方去破解。
更诡异的还在后面,两天后,阿婆秧滩的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性左手手掌狂奔,被路人拦下后,那只手掌还带着未完全腐烂的皮肤,手指纤细,指甲上还残留着淡淡的红色指甲油。
又过了三天,司警在海滩附近的礁石缝里发现了一只女性右掌,另一名泳客则在深海区域捞起了一只右脚脚跟。
短短五天,11件残肢相继出现,整个澳门陷入了恐慌。
人们传言,有变态杀手在澳门游荡,专挑无辜者下手,分尸后抛尸入海。
澳门司警紧急成立专案小组,林伟明任组长,抽调了全市最精锐的警力,同时邀请内地顶尖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残肢,试图从残肢上找到凶手的线索。
然而,无论法医如何检测,都只能确定残肢的性别、大致年龄,无法锁定具体身份。
警方排查了所有近期失踪人员,比对指纹、DNA,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案件陷入了僵局,那些残肢被妥善保存,像一个个悬在警方头顶的问号,压得人喘不过气。
时间一天天过去,残肢的传闻渐渐被人们淡忘,专案小组的调查也陷入了停滞,只有林伟明没有放弃。
他每天都会泡在档案室里,反复查看残肢的化验报告、现场照片,试图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
他发现,所有残肢的断裂处都有明显的二次切割痕迹,似乎凶手分尸时格外谨慎,甚至刻意避开了骨骼粗壮的部位,手法娴熟,不像是第一次作案。
另外,那只带有红色指甲油的女性手掌,指甲缝里除了细沙,还有少量细微的面粉颗粒和油脂,这让林伟明心中生出一丝疑惑,死者会不会与餐饮行业有关?
这个猜测没有得到证实,毕竟澳门的餐饮行业发达,面粉和油脂是极为常见的东西,不能作为关键线索。
林伟明只能继续排查,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像是在黑暗中摸索,找不到一丝光亮。
这一查,就是八个月。
1986年4月,一封来自内地中山的信件,打破了长久的沉寂。
这封信同时寄到了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和广州国际刑警手中,写信人是郑林的弟弟郑森。信中的内容,让整个专案小组瞬间沸腾起来。
“余兄郑林,赴澳门打拼十余年,凭一手好厨艺创办八仙饭店,勤勤恳恳,家境渐丰。然去年八月初,余兄突然与家中失联,电话无人接听,书信石沉大海。余曾托澳门亲友打探,却发现八仙饭店已换了主人,由一名姓黄的男子接手经营,余兄的所有物业,也均被该男子掌控。近日听闻澳门路环黑沙海滩发现人体残肢,余心中惶恐,恐兄一家遭人毒手,望警方竭力追查,助余寻得兄嫂及侄辈下落,不甚感激。”
林伟明拿着这封信,手指微微颤抖。
他立刻让人调取八仙饭店的相关资料,以及郑林一家的信息。
资料显示,郑林,50余岁,广东中山人,上世纪70年代赴澳门,1980年创办八仙饭店,主营粤式点心和家常菜,生意火爆。
郑林的妻子岑惠仪,42岁,性格温婉,协助郑林打理饭店生意。
两人育有四女一子,大女儿郑宝琼18岁,已辍学在饭店帮忙,二女儿郑宝红12岁,三女儿郑宝雯10岁,四女儿郑宝华9岁,小儿子郑观德7岁,均在澳门上学。
此外,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岑惠仪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两人均与郑林一家同住,还有一名厨师郑柏良,61岁,在八仙饭店工作多年,是郑林的同乡。
算下来,郑林一家连同厨师郑柏良,共10人。
而海滩上发现的11件残肢,恰好与这10人的数量大致吻合,难道,那些残肢,就是郑林一家和郑柏良的?
郑森在信中还提到,1985年7月,郑林曾带着两名幼女回中山探亲,返回澳门后,便再也没有与家中联系。
当时,郑森和家人曾怀疑,岑惠仪与八仙饭店的常客黄志恒有不正当关系,两人串通杀害了郑林,之后又因分赃不均,黄志恒杀害了岑惠仪一家。
这个猜测虽然没有证据,但却给林伟明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调查方向——黄志恒。
警方立刻调取黄志恒的资料:黄志恒,50岁,澳门本地人,无固定职业,常年混迹于赌场,与郑林相识多年,是八仙饭店的常客,经常在饭店内与郑林一起赌博。
郑林一家失踪后,黄志恒以“郑林欠其赌债,自愿将饭店及物业抵押”为由,接管了八仙饭店,换上了新的员工,同时将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出租,自己则带着一名20多岁的儿子,住在郑林的另一处房产中,甚至开着郑林的汽车。
种种迹象表明,黄志恒疑点重重。
林伟明立刻下令,重新检验去年在海滩发现的残肢,重点比对残肢的指纹与郑林一家失踪人员的指纹。
与此同时,警方开始监视黄志恒的行踪,并走访了八仙饭店周边的20多名街坊,收集相关线索。
走访过程中,一名八仙饭店的鸡鸭供应商提供了一条关键口供。
他说,1985年8月4日下午,他曾接到郑林的电话,电话中郑林语气正常,让他送一批鸡鸭到饭店,职员送货时,饭店内一切如常,郑林、岑惠仪以及几个孩子都在,厨师郑柏良也在厨房忙碌,没有任何异常。
可到了第二天早上,当伙计再次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的大门上贴出了“休业三天”的告示,大门紧锁,里面悄无声息。
伙计觉得奇怪,便去郑林的住宅探望,开门的是一名陌生男子,年纪约30岁,神色慌张,说郑林一家举家去了珠海探亲,过几天就回来。
“那名陌生男子,长得什么样?”林伟明追问。
“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留着短发,说话带着一点广东口音,具体的样子,我记不太清了,当时他只开了一条门缝,很快就关上了。”鸡鸭供应商回忆道。
这条口供让林伟明心中的疑团更甚。
郑林一家如果真的去了珠海,为何没有提前告知亲友?
为何会让一名陌生男子留守?而且,“休业三天”的告示太过突兀,八仙饭店生意火爆,平日里很少休业,更不会毫无征兆地休业三天。
紧接着,另一条线索浮出水面。失踪者陈珍的邻居反映,1985年8月5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珍,神色焦急,说郑林的小儿子郑观德发烧,情况紧急,恳请陈珍过去帮忙照顾。
陈珍心地善良,来不及多想,就跟着那名男子乘出租车离开了,自此再也没有回来。
两名目击者都提到了一名“年约30岁的陌生男子”,而黄志恒当时已经50岁,显然不是这名男子。
这说明,凶手可能不止一人,黄志恒或许有同伙,而那名陌生男子,很可能就是帮凶。
结合鸡鸭供应商的口供,郑林一家失踪的时间,应该是在1985年8月4日下午至8月5日清晨之间——8月4日下午,郑林还在正常订货,饭店一切如常;8月5日清晨,陈珍被诱骗离开,之后饭店贴出休业告示,郑林一家彻底失联。
此时,残肢的重新检验有了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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