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3月27日,山东发改委、山东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方案指出:到2027年,山东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调节能力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方案明确了优化虚拟电厂类型和定位,对于储能,方案提出:
分布式发电类聚合单元可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分布式电源(含配建储能)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上网电量部分参与现货市场。
储能类聚合单元可聚合分布式储能参与现货市场。
负荷类聚合单元中,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聚合可调节电力用户(含用户侧储能)全部电量,自主响应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减少(增加)负荷;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聚合可调节电力用户(含用户侧储能)调节电量,并执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
同一个虚拟电厂可聚合多个聚合单元,单个聚合单元内聚合资源应位于同一市场出清节点(现阶段为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
市场机制方面,方案明确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并对相关的市场出清方式、价格传导以及费用疏导等进行了规定:
推动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按照山东电力市场规则优化出清。
虚拟电厂运营商应积极响应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向聚合用户提供不同类型的灵活调节类零售套餐(包括至少一款价格联动类),合理约定收益分配方式。引导用户选择执行零售套餐价格封顶机制,有效防范零售市场风险,切实推动批发市场价格信号向零售市场有效传导。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收益来源为响应价格信号降低的购电成本。调节量负荷类虚拟电厂视同“电厂”资源管理,削峰时段调节费用由聚合单元削峰调节时段用户侧主体按照用电量占比分摊,并建立响应执行市场出清结果的考核评估标准,推动降低市场节点电价;填谷调节费用来源为响应价格信号降低的购电成本。
推动具备响应能力的虚拟电厂聚合单元参与调频、爬坡等辅助服务市场,与其他经营主体同等享受收益。
通知指出,将虚拟电厂相关业务纳入电力负荷管理工作体系,实现虚拟电厂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聚焦虚拟电厂聚合响应、并网调控、智能计量、数据交互、安全防护等环节,加快推动相关标准立项、编制与发布。从虚拟电厂资源聚合能力、调节能力、响应速率、信息同步能力、数据传输质量等方面,定期开展虚拟电厂执行监测及效果评估,为优化虚拟电厂运营模式、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另外,在发展路径方面,方案强调打造“核心先导引领、全域特色发展、产业聚链成群”的虚拟电厂发展格局:
核心先导引领。聚焦济南、青岛都市圈联动发展,强化济南、青岛、烟台“万亿城市”引领,厂,打造虚拟电厂综合示范区。
全域特色发展。引导威海、日照、东营、潍坊等地发挥海洋养殖、冷链仓储、港口岸电等优势,淄博、德州、滨州、聊城、泰安等地结合制造集散地、产业聚集区等特点,打造特色型虚拟电厂。强化菏泽、济宁、临沂、枣庄等地鲁西南经济走廊支撑作用,充分挖掘工业化、城镇化可调负荷潜力。
产业聚链成群。依托物联网、通讯与AI、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形成“软硬一体”双驱动的现代化产业链。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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