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蔡黄浩、通讯员屠昱辉3月29日报道:今天下午,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获悉,近日,违法行为人王某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事车辆已被警方依法扣留。
图为涉事货车撞坏高架的限高杆后逃逸(长宁警方供图,下同)
3月20日1时28分许,长宁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接到报警,称北翟路高架南侧最右侧车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被断裂垂落的限高杆砸中。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发现限高杆有被明显撞击的痕迹。经调阅事发路段公共视频,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图为一小客车被断裂垂落的限高杆砸中
然而该车辆前号牌上方安装了强光灯,后号牌被严重污损,车辆具体信息始终无法识别。最终通过对车辆行驶轨迹的回溯,民警在省际高速道口找到了突破口,明确了车辆号牌及驾驶员信息。经多日走访排摸,成功在位于宝山区一物流运转中心将肇事驾驶员王某及涉案重型半挂牵引车一举查获。
经查,案发当日王某驾驶车辆途经北翟路高架时,因车辆超高剐蹭到了限高杆,致使限高杆垂落在车道内。然而王某在明确知晓事故发生后,直接驾驶车辆驶离现场,认为自己车辆前部安装有强光灯和翻牌装置,后车牌也被涂抹污损无法识别,能够成功躲避电子警察抓拍和警方追查,没想到最终依旧难逃法网。
最终,长宁警方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发生事故后逃逸、装载厢体超宽、闯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等6起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750元,记20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违法车辆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
接下来,长宁交管支队将持续深化大型车辆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全力降压大型车事故风险,净化道路环境,切实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警方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是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大幅加重法律惩处,更是对公共交通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切莫心存侥幸妄图逃避处罚,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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