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此案,还暴露出市面上对未成年人商业化、低俗化利用的苗头。貌似平静的冰面之下,还有多少“灰色地带”,还有多少“暗流涌动”?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男摄影师陈某利用为儿童摄影之便,与家长约定“互免约拍”,即他为女童拍摄照片,女童家长同意将照片展示在陈某社交账号上宣传,双方互不收取费用。2024年起,陈某未经允许在网络社交群内发布女童照片和视频,使用“白丝”“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买家,共获利一万余元。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侵犯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人格权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永久删除相关照片、视频等,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相关款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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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据IC photo

此案引发网友热议,一方面指责摄影师的无耻之举,另一方面批评儿童家长贪小便宜吃大亏。从“互免约拍”的约定来看,摄影师对儿童照片只有部分使用权,免费拍照、免费展示,但被摄影师用来牟利,堂而皇之地滥用他人肖像,这般任性妄为捞钱的做法,吃相过于难看。

甚至不止于践踏契约,若双方只是约定照片用于展示宣传,结果变成用文字描述为照片和视频染上“颜色”,就算再正常不过的内容,经过如此“渲染加工”,都在明晃晃地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为孩子的家长,想必没有谁能容忍他人打着“不健康”的旗号,肆意买卖孩子的照片和视频。但经此教训,应提醒更多家长,网络空间纷繁复杂,对于免费、赠送等噱头一定多加思考、提高警惕,尤其涉及孩子肖像等商业行为,要绷紧敏感弦和安全弦,以免被有心之人利用。

针对此案,也有声音认为,对陈某的处理“过轻”。对此,应当厘清违法与犯罪、罪与非罪的区别。从报道可以看出,陈某的错误主要在于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结合其行为性质和获利结果,属于民事侵权领域。检察院对陈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亦是释放了强烈的法律信号——将女童照片用于带有软色情性质的引流,既侵害了女童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属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对陈某来说,这一判决结果可能并不轻。永久删除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权的照片、视频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让陈某借机牟利的算盘全部落空,更会给他的儿童摄影“事业”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从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到法院判决支持,秉持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精神,打出了一套凌厉的组合拳,体现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也表明了司法机关对伤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透视此案,还暴露出市面上对未成年人商业化、低俗化利用的苗头。貌似平静的冰面之下,还有多少“灰色地带”,还有多少“暗流涌动”?有关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司法机关也应拿起法律武器,为未成年人仗义撑腰。家长们更要肩负好监护人职责,保护好孩子的人格权益,让他们更健康、安全地成长。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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