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有许多巾帼英雄投身军旅、英勇作战,她们或女扮男装,或公开以女性身份领军,在战场上留下了不朽的传奇。例如,我国的花木兰、韩娥、银金花等;外国的圣女贞德、布狄卡、米伦卡·萨维奇等。
然而,近年来我看了许多关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小说,发现许多女军人因其生理的特殊性和身体的脆弱性,导致她们在参军入伍、行军打仗的过程中,较之于男军人要承受更加复杂而又沉重的代价。
在抗日战争时期,一支游击队被日军追着跑,有位15岁的女红军突然来了例假,加之疲累交加,出现了血崩,由于缺少卫生用品,怕日军循着血迹发现他们。这女红军不得不光着脚站在冰面上,血虽然止住了,但她也彻底丧失了生育功能。
在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和群众正在进行夜间紧急转移,途中与日军形成了危险的“对插”局面,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就在这个万分危急的时刻,一位女县长在转移途中突然临产。孩子出生后,为了确保大部队和群众的安全转移,不暴露目标,这位女县长做出了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命令将新生儿活埋。
在解放战争时期,一对八路军夫妇夜间投宿一农户家里,在女八路产下男婴后,这对夫妇便把孩子留下匆匆离开,去追赶大部队。两人刚走,国军就来到了村子,说是要斩䓍除根,让大家把孩子交出来。为了保护好这个孩子,两个女人付出了生命,一个男人被打成残疾。值得庆幸的是,后来男婴的父亲牺牲了,但他与母亲相认了。
在解放战争时期,因行军打仗条件异常艰苦等原因,许多八路军夫妇不得不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别人。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八路军后代,最终能被亲生父母找到的,不到十分之一。绝大多数孩子就在收养家庭中长大,改名换姓,一生未能与亲生父母相见。这背后,既有战争造成的混乱与隔绝,也饱含着普通群众为保护革命后代所做出的巨大奉献与牺牲。
在战争时期,被日军或国军抓住的女军人,其下场是非常惨烈的。例如,1938年徐州会战中,23名被俘中国女军人被日军军官带入树林,设立“随军妓院”;红军西路军西征失败后,妇女团千余人,半数以上阵亡,被俘者几乎都遭到强奸或轮奸,之后被分给军官做妾或送入工厂做苦工,真是惨不忍睹。
50年代,近20万解放军指战员集体转业,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当时有一个连队,由于全是男军人,他们为了劳动方便,也为了爱惜军装,经常一丝不挂地劳动,大小便就地解决,干完活了直接在沟渠里洗澡。4个女兵来到后,由于戈壁滩上一马平川,没有地方遮蔽,内急后她们不得不走很远的距离,4个人围成一圈轮流解决。后来,大家都不得不穿戴整齐劳动,搭建男女厕所,区分洗澡的地域等等,这样一来,很影响连队劳动的进度。
为了防止以上故局重演,我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尽量减少女性的参军比例,发生战事后,也应该尽量让女性远离战争。不过,要想摆脱让女性主动或被动参与战争,最根本的是我国军事足够强大,没有敌军敢进犯我们,让我国始终处于和平状态,彻底消除战争这一对人类(无论男女)造成深重苦难的根源。
我们需要的不是“让女人走开”的战争,而是“让战争本身走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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