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乌海市基础教育提质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近日,乌海市教育局出台“十项规范”硬措施,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1.规范体育教育

严禁挤占体育课,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高中阶段每周3节体育与健康课,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全面推行课间15分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图书馆、体育馆、功能室、智慧操场全天开放。持续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

2.规范学生在校时间

严格控制学生到校时间,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统一要求,小学上午到校不早于8:00;初中上午到校不早于7:30;高中上午到校不早于7:00;严禁实行“阴阳课表”,严禁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3.规范作业管理

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和时间,严禁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鼓励设立“无作业日”。小学1—2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实施作业熔断机制:小学生21:00、初中生22:00未完成作业,学生或家长可申请熔断,次日任课教师须提供“一对一”补学方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规范教辅材料选用和校服征订

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推荐征订教辅资料。落实“一教一辅”,严禁“一教多辅”、目录外推荐、超范围使用,1—2年级不得组织征订教辅材料。严禁校服选用违规决策、收受回扣、以次充好,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5.规范中小学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背属地招生政策、擅自扩大范围、违规跨区域招生、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组织培训班(夏令营)或利用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和个人等变相违规招生;严禁学校擅自发布招生公告或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费等方式抢挖生源;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类费用或捐资助学款;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

6.规范考试频率

小学1—2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小学3—6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组织期中和期末各一次考试;初三可以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不得依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7.规范课后服务

持续巩固“双减”成果。严禁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教学。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统筹开展作业辅导、体育锻炼、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多样化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由任课教师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实时调整作业量。

8.强化课程管理

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心理健康等课程,不挤占、不挪用。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门课程用不少于10%的课时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的要求,探索长短课、大小课模式。每学年开展不少于8课时实验探究活动,保障课后服务每周至少1次科学教育相关内容且不少于40分钟。

9.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落实“每天阅读半小时”“周末阅享2小时”制度,组织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阅读之星”等系列活动,扩增班级图书角、走廊书吧等沉浸式阅读空间建设,营造书香校园氛围。严格审查校园读物,杜绝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0.规范手机和睡眠管理

持续加强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提供班主任联系方式,满足特殊情况下的通讯需求。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科学安排作息,严禁挤占睡眠时间,保障小学生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将睡眠纳入健康监测与教育评价体系。

乌海市教育系统将坚持正确教育政绩观,将“健康第一”置于办学治教的核心位置,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从“软指标”转变为评价教育质量的“硬标尺”,在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教育管理、改进课堂教学、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创新举措,持续规范办学行为,全力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来源:乌海教育

编辑:陈燕 王晨迪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