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现将交通系统安全隐患举报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举报范围

道路运输领域:尧都区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危险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无资质运营等。

道路交通设施领域:尧都区县乡道路路面破损、塌陷、坑洼;标志标线标牌、波形护栏等设施损坏、缺失、设置不合理;桥梁、路基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等。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尧都区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车辆违规作业;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

二、举报电话

请在通话时清晰说明隐患具体位置、隐患类型、相关细节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

道路运输安全隐患:0357-8296830、8296831

道路交通设施隐患、交通工程建设隐患:0357-8296060

三、处置机制

(一)受理登记: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将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包括举报时间、隐患情况、举报人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二)核查处置:对于一般隐患举报,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依法依规采取整改措施;对于重大紧急隐患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排查处理,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防范事故发生。

(三)结果反馈:核查处理完毕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若因隐患复杂需延长处理时间,将提前告知举报人进展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隐患信息及相关线索,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名举报者可优先获得处理结果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系统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尧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