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山阳板岩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9·2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9月25日17时许,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在山阳县板岩镇宁湾村242国道抢修水毁公路时,挖掘机坠入河道司机被大水冲走失联,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将信息给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上报,组织人力搜救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9月26日县政府成立了由管理处、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县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南宽坪镇政府、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相关单位组成的“9·25”工作专班,全力开展搜寻救援工作。
10月16日县政府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局长吴西汉任组长,副局长王波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通局、纪委监委、总工会、板岩镇政府有关同志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9·25”事故开展全面调查。10月17日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挂牌督办书(商安委办〔2025〕89号)对本起事故挂牌督办。
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聘请专家、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道路修复施工过程中挡墙发生坍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概况
(一)工程基本概况
G242线K1467+710—K147+860灾毁修复工程是商洛市2024年普通国道灾毁修复工程之一,由商洛市公路局委托管理处发包,2024年12月10日管理处与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安全生产合同》,计划施工期限170天,项目部完成道路主体施工后等待交工验收。2025年9月22日山阳县板岩镇宁家湾村路基被洪水冲毁,巡查人员发现后上报,管理处要求项目部尽快修复确保道路畅通。项目部制定施工方案未上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也未监督检查,9月23日项目部经理王化全与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权人丁鑫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施工内容为:施工队使用挖掘机和自卸车采用项目部提供的沙子搅拌水泥运至公路后,挖机到现场进行分层回填整平,重复作业直至施工结束。工程总价4800元,计划工期1天。
图1.2024年7月水毁公路原貌
图2.2025年修复后9月被水冲毁公路原貌(近景)
图3.2025年修复后9月被水冲毁公路原貌(远景)
(二)事故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情况: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于2024年11与12日成立,是商洛市公路局临时派驻机构,下设工程部、质检部、财务部、办公室,在板岩镇马滩道班院内集中统一办公,代表商洛市公路局对山阳境内板岩镇、南宽坪镇、城关街办等地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履行项目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施工单位情况: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是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的分支机构,与商洛公路管理局工程队为一套人员两个牌子,成立于2005年4月5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2024年12月10日第三分公司与管理处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后,成立项目经理部,第三分公司副经理王化全担任项目经理部经理,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贺毅涛为执行经理兼技术总工,任楠为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3.劳务分包单位情况: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6月20日,地址:商州区锦园路北侧(锦园3号)西单元1903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舒宝来兼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100%控股,实际共有两名员工,另一人为合伙人丁鑫,公司未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施工劳务资质,无相应配套人员证件。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含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等。许可项目包含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等。2025年9月23日丁鑫与项目部经理王化全签订《水毁道路应急抢修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
4.监理单位情况:商洛正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商洛市公路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9年7月23日,地址:商州区北新街45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注册资本425万,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在本起事故工程建设项目中抽调七名工作人员成立总监办,由管理处领导,其中事故项目现场驻地监理为刘焱均,主要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合同、安全管理及施工全过程组织协调的监理工作。
(三)事故发生经过
9月24日10时许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劳务承包人丁鑫带领挖机司机邹某某从商州区赶到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员任楠当面给丁鑫、田江、骆南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如何施工,丁鑫安排邹某某驾驶其挖机回填公路坡跟水沟之后,组织自卸车第二天施工。9月25日10时许张雄宝开来自卸车之后,项目部管理人员王化全、任楠、贺毅涛、田江、骆南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疏导交通,指挥车辆和行人,对回填工作分工后开始施工。邹某某开挖机在事发现场西边河道里拌合沙子水泥后装车,张雄宝第一次连续拉了5车沙子倒在公路上,挖机转去把沙子回填到7.5米深的沟槽里,自卸车接着第二次拉沙5车,挖掘机重复作业,至下午17时许,邹某某开挖机在沟槽里回填第三次拉运的5车沙子,进行摊铺、整平、碾压操作时,公路外侧新建混凝土挡墙整块突然向外倾倒坍塌,挖掘机跟着沙子侧翻至河中被水淹没,只有大臂露出水面,经过搜寻救援,邹某某失联至今下落不明。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山阳县板岩镇宁家湾村黄土凸组,经调查组现场勘验:水毁公路东西向临坡,路面宽7.5米;路基塌陷形成一道不规则倒三角沟槽,长度50米、东宽2.7米、西宽6米、中间最深处7.5米;沟槽里回填整平的沙子表面留有挖机碾压的痕迹,高度6.1米,表面宽3.6米,距离路面1.4米;沟槽外侧两段新建挡墙之间豁口长度20米,豁口西边挡墙水面以上高6.5米,顶部宽度1.1米,用竹竿测量该处河水深度6.2米,豁口东边挡墙水面以上高6.3米,顶部宽度1.3米,用竹竿测量该处河水深度4.8米,紧挨东边一段6.3米高的旧浆砌片石挡墙(石链);旧浆砌片石挡墙根基被水冲毁形成一道4米长的空洞半淹水中;整个河面宽100米左右,湾道处水域面积约180平方米,其它无异常。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失联,邹某某,男,柞水县人,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组织人员搜寻救援至今下落不明,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万元。
(六)其他情况
汛期以来,8月8日至9月23日山阳县连续强降雨,导致马滩河水位长期处于高位。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9月25日17时10分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王化全立即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搜救邹某某,并打电话给管理处执行处长杨建汇报情况,17时30分管理处给商洛市公路局应急值班室汇报,市公路局接着给市政府汇报,各级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随后项目部又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21时许丁鑫给舒宝来汇报。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9月25日17时10分事发时,工程劳务分包负责人丁鑫和项目部王化全、贺毅涛、田江、任楠均在现场,丁鑫立即攀爬到挖掘机顶部呼叫救援无果后返回岸上,王化全组织项目部员工和当地群众携带竹竿、绳索等救援工具沿河道分段寻找开展救援活动。18时25分、19时10分,当地村民刘胜宝、黄礼和、袁作旺先后两次爬到挖掘机顶部,砸碎玻璃潜入驾驶室搜寻。市公路局、管理处、县交通局等单位接报先后赶到现场成立救援领导小组,抢抓黄金救援时间全力搜救失联人员。因板岩镇清凉寨村、南宽坪镇洞沟村2处新修临时便道被水冲毁通行受阻,19时20分救援挖掘机、22时10分应急照明设备、26日凌晨2时30分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型吊车先后到达现场,26日凌晨4时20分将坠河挖掘机成功吊出水面。
9月26日县交通局牵头成立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宽坪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全面协调指挥搜救和善后处置工作。9月27日商州曙光救援队、四川蜀渝江河打捞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牟龙潜水救援有限公司等专业救援队伍先后参与救援,携带皮划艇、声呐探测仪、潜水装备、打捞装备、无人机等设备,在重点水域和猛柱山水库等地全方位连续搜寻。10月8日项目部通过改河论证方案,组织5台挖掘机于10月23日改河成功,对事发河道抽水开挖搜寻,各方救援力量累计投入5415人次、邹某某仍处于失联状况下落不明。
(三)善后情况
9月25日事故发生后,市公路局、管理处、第三分公司、山阳县南宽坪镇和商州区沙河子镇、柞水县相关人员组建工作组积极处理善后工作,11月19日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事故家属达成150万元赔偿协议,已支付到位。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王化全立即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自行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上报管理处并拨打119请求救援,市公路局、管理处、县交通局、县公路段等单位救援人员克服道路被水冲毁、天黑路滑等多种困难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方救援力量搜救失联人员,事故处置在应急响应、应急组织、救援处置方面反应及时、做法切合实际、客观真实。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事发突然,道路中断,河道水深且流速湍急,险情叠加,危险因素不能及时消除,导致施救发挥受限,延长了救援时间,影响了救援进度。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挡墙基础底部被洪水掏蚀脱空处于欠稳定状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回填沙料产生的侧向压力和挖机碾压振动产生的侧向压力在挡墙中上部叠加,突破了挡墙极限平衡状态瞬间失稳向外倾倒坍塌。
(二)间接原因
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深度不够,现场排查生产事故隐患不到位。
2.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不到位,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能力不足,排查生产事故隐患经验欠缺。
四、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单位
1.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9月22日项目部根据管理处安排制定水毁道路抢修施工方案后,未报监理公司审核,9月23日与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9月25日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指挥、监督管理,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深度不够,排查生产事故隐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挡墙基础已被掏空这一重大隐患,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由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对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罚款处罚。
2.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劳务分包单位,有营业执照,无施工劳务资质,无相应配套人员证件,公司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作业环境恶劣的条件下施工,开展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研判不到位,现场排查生产事故隐患能力不足、经验欠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由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和商州区住建局责令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管理处: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的管理单位,是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负责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和监督。管理处9月22日巡查发现路基冲毁,安排项目部尽快修复,9月25日施工过程中对相关单位缺乏有效管理,项目部指挥人员现场监督不到位,安全员现场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理单位未审核施工方案且无人在场施工监督,施工单位动工之前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防范措施未落实,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由商洛市公路局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4.商洛正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的监理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的技术、监督及合同执行等管理工作。未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9月25日施工过程中未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未到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商洛市公路局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商洛正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有关责任人员
1.舒宝来,男,作为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没有建筑施工方面的资格证,管理经验不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对项目管理流于形式,在安全管理、安全检查方面不到位,未正确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此负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建议由山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舒宝来予以罚款处罚。
2.丁鑫,男,作为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伙人以及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9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之后盲目动工,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进行水毁道路抢修施工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风险隐患辨识能力不足、排查事故隐患不到位,仅凭主观认识和经验草率施工,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此负重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 建议由山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丁鑫予以罚款处罚。
3.贺毅涛,男,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工程科科长,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部”的执行经理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全面负责项目建设期间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9月22日制定水毁道路应急抢修施工方案后,进行了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9月25日在施工现场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深度不够,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到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备,施工方案存在缺陷且未报审,现场安全管控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其行为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由商洛市公路局对贺毅涛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4.任楠,男,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职工,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现场安全监督与检查。9与25日施工过程中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深度不够,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到位,未有效履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监管责任。其行为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由商洛市公路局对任楠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5.王化全,男,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副经理,中共党员,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部”的经理,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9月23日项目部制定水毁道路抢修施工方案后和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书》。9月25日在施工现场对挡墙根基水下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缺失,辨识排查不到位;针对恶劣施工环境未提前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次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由商洛市公路局对王化全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6.王小立,男,中共党员,商洛公路局沥青拌合厂支部书记,作为“山阳境普通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第三分公司项目部工作,督促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9月25日项目部组织劳务公司进行道路修复过程中,疏于对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导致施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危险源辨识评估深度不够,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监管责任。其行为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由商洛市公路局对王小立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7.刘焱均,男, 作为商洛正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工地的专业监理,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安全检查等工作。9月22日巡查中发现路基塌陷,知道项目部要修复,未进行跟踪监管,9月25日施工时没有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监理失职责任。其行为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由商洛市公路局对刘焱均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抄送山阳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事故防范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陕西程达晖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排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断培养和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二)加大施工现场检查巡查力度,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陕西华通公路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加大施工现场检查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杜绝各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严格技术规范和质量管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商洛正大监理工程有限公司要按照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严抓现场管理,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严格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现场各项措施,是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对施工现场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持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安全隐患风险防控能力。项目管理处要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与教育,深刻剖析事故教训,阐明麻痹侥幸心理的极端危害性,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覆盖全流程的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一线职工查找身边隐患,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与标准化作业,引入先进管理经验与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对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依法依规公开,本报告已作必要脱敏处理)
山阳县“9·25”事故调查组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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