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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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地名方案 编制导则》(GB/T 46867—2025)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国地名方案编制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模板。从各地对地名方案的需求和实践来看,地名方案编制工作中最为关键和难度最大的业务环节就是地名采词,其意义远不止于“起个名字”,而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系统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特别是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自信自强、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需求,对地名命名的质量、内涵及功能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新的要求。为更有效地开展地名采词工作、拓展采词思路,本文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地名方案编制水平进行分析。
Part.1
客观分析 精准定位
目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强调存量更新、功能优化、品质提升、文化赓续。随着建设思路与目标的调整,地名采词的价值理念正从以往的“粗放命名”向“精细化、差异化、人本化”治理深刻转变,这不仅是技术方法的升级,更是治理逻辑、文化自觉与人民立场的根本转变。这意味着,采词不再是孤立的命名行为,而是嵌入国家空间治理全周期的系统工程。
如今,地名方案编制更强调与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地域文化展示、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机融合,需深入研究城市与乡村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未来走向。新地名既要承载地域文脉、彰显时代特征,又要兼顾公共服务效率与群众认知习惯,更要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精准对接社会需求,准确反映地域特色和发展方向。例如,针对新兴的科技产业园区,可选用以“创新、未来、智慧”为核心内涵的词汇,如“智峰路”“智享路”等;对于旧城更新区域,应当挖掘具备文化底蕴的词汇,宁波市在老外滩更新区域便保留了“外马路”“江岸街”等老地名;针对文旅融合区,地名选词应着重体现故事性、画面感与体验感,如和田在昆仑山中段打造文旅区域时,依据《西次三经》中“昆仑之丘······又西三百七十里,曰乐游之山······”的记载,将登山途中一处可观赏风景的平坦高地命名为“乐游台”。
Part.2
尊重历史 立足发展
地名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采词过程中坚持尊重历史、深入挖掘地域文化内涵,不仅是对文化根脉的守护,更是避免“千城一面”、增强地方认同、提升城市软实力的关键路径。需建立对方案覆盖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的全景认知,梳理区域内历史脉络,厘清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传统文化,以及老地名、历史地名等资源,科学实施“优先保留、恢复启用、派生沿用、活化转化”等策略。例如,在新建街路巷的命名中,可选取当地著名的历史建筑、古迹名称或历史上出现过的经典词汇,成都市高新区金融商务区的主干道被命名为“交子大道”,便实现了“历史符号”与“城市功能”的完美融合。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新的地域、新的设施不断涌现,新地名需要反映当地的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情况。在采集词汇时,应选取具备时代感与前瞻性的词汇。对于城市更新区域,可采用“新旧共生”的模式,在建设中保留、沿用区域内历史意义重大的地名,将创新性地名用于商业综合体、景观带等新空间,如上海市石库门区域内的“兴业路”等主要道路名称被完整保留,同时将附近具有创新性的商业空间命名为“新天地”,实现了历史与创新的深度融合;对于经济开发区,除选用蕴含“新兴、腾飞、通达”等寓意的词汇命名外,还可从传统文化中挖掘具有现代引申义的词汇,如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选取《天工开物》中的“天工”,将主干道命名为“天工大道”。
Part.3
以人为本 注重协调
地名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标识,其采词过程必须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和感受,注重地名的易记性、易读性和易用性。同时,地名采词需注重与当地居民沟通互动,了解群众的意愿和期望,尤其要兼顾不同群体的需求,既要考虑本地居民长期形成的使用习惯,也要兼顾外来使用者的认知便利,更要坚守历史文化文脉的延续性。例如,2023年更名的“喀什徕宁机场”,其名称并非无端创造的新词,而是对一段深厚历史的唤醒与沿用。1762年,清政府在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于喀什噶尔旧城西北修筑了一座新城,乾隆皇帝亲自将其命名为“徕宁城”,寓意“招徕远人,永享安宁”。从地理关联来看,历史上的徕宁城遗址位于现今机场周边的乃则尔巴格镇徕宁村,该名称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原地复活”,既充分考虑了民众的使用习惯,又弘扬了名称蕴含的深层文化价值。
地名采词还需考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重视地名与地理实体之间、地名与地名之间的关联性和系统性,避免出现地名混乱、重复或冲突的现象。同时,采词应与当地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相契合,使新地名成为展现地域特色的重要载体。例如,在人文景观突出的区域,地名采词应着重挖掘历史典故、文化传统等人文内涵,雄安新区便依据红色文化命名了“雁翎街”;在自然景观丰富的区域,可借鉴山水、动植物等自然元素进行命名;针对新建的区域或功能区,可运用系列命名的方式,把抽象的“未来发展规划”转化为具象的地理标识,以此体现新的开端、新的发展和新的希望。
Part.4
遵循法规 开拓创新
地名命名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社会秩序等多个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采词过程中,要确保地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不使用人名和企业名称作地名,不使用违背公序良俗的词汇,同时避免使用生僻字、异体字等不易识别和书写的词汇。
在严格遵循法规的基础上,需积极探索新的采词思路和方法。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地名命名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例如,苏州工业园区依据产业、生态、居住、商务等实际用途划分空间,提取江南文化符号中水、园林、诗词等元素,转化为兼具诗意和识别度的地名。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为地名采词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技术支持。同时,通过建立地名采词数据库,将历史地名、文化典故、地域特色词汇等纳入其中,为地名采词提供丰富的素材和灵感。此外,还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地名文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专家指导、公众参与的地名命名新格局。
来源:“地名笔谈”公众号
选稿:宋柄燃
编辑:宋柄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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