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过渡性养老金的视同缴费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起算时间不一样。

这账要分两种人来说。

企业职工的话,全国大多数省份是以 1996年1月1日 为分界线,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就视同缴费,这部分年限用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但各地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不完全一样,比如北京是1992年10月1日,珠海更早,所以具体起算点要看你在哪个省市。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就统一多了,全国一刀切—— 2014年9月30日 之前的正式工作年限,视同缴费,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2014年10月1日才启动的,改革前没有个人账户,这段年限就用视同缴费来补偿。

说白了,视同缴费年限就是"个人缴费制度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这段时间没有实际缴费,但国家认账,按连续工龄折算进去。年限越长,过渡性养老金这块就越多。

具体到你自己的情况,建议带上档案去当地社保局核实,毕竟各地细节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