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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已有4个州法院系统对智能眼镜亮红灯,费城这次直接把禁令写进了进门规则——连持有处方智能眼镜的人也得摘下来。

宾夕法尼亚州第一司法区本周宣布,从下周一(3月31日)起,所有具备音视频录制功能的智能眼镜将被禁止进入其管辖的全部建筑、法院及办公室。发言人Martin O'Rourke的原话是:「这些眼镜在法庭上很难被检测出来,因此决定禁止其进入大楼。」

禁令的覆盖范围比想象中更宽

禁令的覆盖范围比想象中更宽

费城这次划定的红线相当彻底:只要眼镜带摄像头或麦克风,无论是否 prescription(处方)属性,一律不准进门。相比之下,手机、笔记本这类传统录制设备反倒留了活口——关机收好就能带进去。

O'Rourke解释,核心顾虑是证人和陪审员可能因「被录制」的威胁而遭受 intimidation(胁迫)。但公告没提具体怎么筛查:安检人员要逐个检查镜腿粗细?还是等有人举报再处理?这部分操作细则目前空白。

违规后果倒是写得清楚:被拒入门、强制驱离,甚至以刑事藐视法庭罪逮捕。唯一例外通道是提前拿到法官或法院高层的书面许可——这个门槛,实务中基本等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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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不是孤例,但做法更前置

费城不是孤例,但做法更前置

夏威夷、威斯康星、北卡罗来纳的法院系统已经走在前面,但多数禁令停留在「法庭内禁止录制」这个传统框架。费城的特殊之处在于:把禁令前置到了建筑入口,而不是等进了法庭再让法官个案裁决。

这个区别很关键。今年1月洛杉矶那场让Google和Meta为社交媒体危害背责的庭审里,Meta CEO Mark Zuckerberg和几位高管就是戴着自家智能眼镜进法院的。当时法官发现后现场下令摘除,并威胁要以藐视法庭罪追究任何录制者——这是典型的「事后纠偏」模式。

费城选择了一刀切。用产品经理的话说:与其依赖法官的临场判断和当事人的自觉,不如在系统层面直接关闭入口。

智能眼镜的「隐蔽性」成了原罪

智能眼镜的「隐蔽性」成了原罪

传统录制设备至少有个举起来的动作,智能眼镜的摄像头嵌在镜框里,佩戴者看哪里就拍哪里,旁人很难分辨是在正常视物还是在录制。O'Rourke提到的「难以检测」,指向的正是这个产品设计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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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Ray-Ban联名款、Google Glass Enterprise Edition、甚至一些主打「AI助手」的国产眼镜,都在这波禁令的射程内。这些产品过去两年的卖点恰恰是「无感记录」——现在成了被禁的理由。

一个有趣的细节:费城公告没提AR(增强现实)眼镜怎么算。如果设备只有显示功能、没有录制模块,理论上不在禁令范围。但这类产品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执行层面恐怕免不了扯皮。

法院系统的反应速度,快过立法机构

法院系统的反应速度,快过立法机构

全美目前还没有联邦层面的智能眼镜 courtroom(法庭)使用规范,各州和地方法院正在用内部规则填补空白。费城的动作从宣布到生效只给了一周缓冲期,节奏相当紧凑。

这种「敏捷治理」在司法系统里并不常见。通常法院规则的修订要走数月流程,这次显然是感受到了某种紧迫压力——可能是具体事件触发,也可能是对技术扩散的预判性防御。

值得观察的是:其他城市的法院会不会跟进「建筑级禁令」,还是停留在「法庭内管制」的舒适区?毕竟彻底禁止意味着额外的安检成本和执行争议,不是每个司法区都愿意买单。

最后一个问题留给读者:如果你的智能眼镜同时是视力矫正必需品,法院该为你开特例通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