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大丰管理部成功发放首笔“家庭共济”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志着这项惠民新政在我区正式落地见效。职工徐明夫妇成为首批受益者,在家庭合力支持下,顺利圆了安居梦。
徐明夫妇最近看中了一套总价55万元的二手房,首付20万元后,仍有35万元的资金缺口。由于夫妻二人中仅徐明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原有政策,贷款额度难以覆盖剩余房款,购房一度陷入困境。今年2月,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要优化调整。新政策将贷款支持的家庭成员范围,从原有的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申请贷款,也可提取家庭成员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含首付款)或偿还贷款。这一政策调整为徐明一家带来了转机。徐明的父亲在盐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12.6万元,作为“共济人”参与贷款后,成功补足了贷款缺口。最终,一家人顺利办理了一笔金额为35万元、贷款年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别感谢公积金这个‘家庭共济’的新政策,既解决了我们贷款额度的问题,又满足了年限的需求,给我们减轻了不小的负担。”徐明在采访中难掩激动之情。
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大丰管理部业务科负责人介绍,除了家庭共济贷款外,本次政策调整还增加了物业费提取类型。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个人可“无要件”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提取限额为3000元/年;家庭可“无要件”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物业费,合计提取限额为6000元/年。实际物业费超出限额的,可凭物业费票据等材料线下办理,按实提取。截至目前,物业费提取已办理3374笔、1150.37万元。此外,新政还同步提高了“无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额度、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以及现役、退役军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暖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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