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关于调整天津海河教
育园区南开学校入学
转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津南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调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以下简称海教园南开学校)入学及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入学及转学的海棠街(海教园)户籍学生。
2
具体内容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海教园)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申请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存量房(二手房)家庭,其学生申请入学及相应年级转学时,截至当年8月31日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新购房产为海棠街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的,不受持有三年限制;
3.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房产(含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家庭,海教园南开学校仅接收其一年级入学和七至九年级转学学生,不再接收二至六年级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二至六年级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至津南区其他街镇就读。
3
其他事项
(一)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二)咨询方式
1.线上咨询电话:
2026年3月30日—4月2日咨询电话为:
海教园南开学校:
022-88977882
津南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022-88510599
2026年4月2日之后咨询电话为:
海教园南开学校:
022-88977882
津南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022-8851059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线下咨询地点:
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管理中心(天津市津南区海教园新慧路1号)
受理咨询时间:2026年3月30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此政策解释权归津南区教育局所有。
津南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政策问答
1
本通知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本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2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海教园)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二手房)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不受影响。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新建商品房(2026年4月1日及之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本通知实施前,已购买海棠街二手房(2026年4月1日及之前完成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网签)的家庭,且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对应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为准),可视同该房产于2026年4月2日前已持有,不受房产持有三年的限制,仍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3
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海教园)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入学及转学有何变化?
答: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七至九年级转学;小学二至六年级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海棠街以外的津南区其他街镇统筹安置,初中阶段可申请转回海教园南开学校,转入后参加海教园南开学校升学。
4
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海教园)存量房(二手房)的家庭入学及转学有何变化?
答: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以该房产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起算,截至申请入学及转学当年8月31日)方可申请入学及转学。申请一年级入学及七至九年级转学,可安置在海教园南开学校;小学二至六年级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海棠街以外的津南区其他街镇统筹安置,初中阶段可申请转回海教园南开学校,转入后参加海教园南开学校升学。
5
海教园南开学校原有学位要求还继续执行吗?
答:继续执行。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入学及转学时,学生需具备海棠街(海教园)户籍,且学生户籍地址房屋学位未被占用,义务教育九年内一个居住房屋只对同一户家庭提供义务教育学位,同一户家庭指学生为同一父母。
津南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