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些人,从小就是恶魔。

这几天,云南曲靖“14岁男生蒋某某欲性侵杀害15岁同班女同学”的案子,终于开庭了。

被害女孩的父亲方先生说:““我们不接受任何赔偿,也不接受道歉,杀人就要偿命。”

这句话,听着让人鼻子发酸。

能让一个父亲,说出这样锥心的话,可见凶手多么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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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5年7月6日晚,15岁的方某涵,在距离家仅40米的路上,被同班同学蒋某某残忍杀害。

这个女孩懂事,从不抱怨,放学就回家做饭、写作业,是邻居口中“最让人省心的孩子”。

可就是这样一个乖女孩,在本该最熟悉的回家路上,成了恶魔的目标。

案发当晚,方某涵和同学在村民家玩耍后,蒋某某主动提出送她和另一位女同学回家。

路上,蒋某某还装作认真的样子问起作业,让两个女孩放松了警惕。

可当另一位同学到家后,剩下的40米路,成了方某涵生命的最后一程。

蒋某某从身后勒住她的脖子,在她的呼救声中,双手狠狠掐向她的脖颈,直到她没了反应。

之后,他不仅触摸女孩的私密部位,还用手机拍照,甚至想把尸体拖去废弃烤房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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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母亲的电话催促,他或许会让女孩的尸体,永远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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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凶手蒋某某,出生于2011年2月,作案时刚满14周岁。

这个年纪,本该是在课堂上为一道数学题挠头,和朋友追着打闹的年纪,可他却做出了成年人都难以想象的残忍举动。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他作案后的冷静。

案发第二天一早,蒋某某像没事人一样,跟着母亲上山采蘑菇。

更让人愤怒的是,蒋某某在作案后,竟然特意跑到案发地附近老人家里讨水喝。

他这样做,不是因为口渴,而是为了试探老人有没有看到他行凶。

这个14岁的男孩,心思缜密得像个惯犯,他清楚地知道如何掩盖自己的罪行,甚至在杀人后,还能冷静地观察周围的动静。

这种冷静,不是一时冲动的犯错,而是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

他的行为,也打破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的固有认知——不是所有孩子都天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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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也是刻在大家骨子里的道德和法律准则。

可蒋某某呢,他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作案后还能淡定地去采蘑菇、讨水喝,说明他根本没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也没把法律放在眼里。

所以,我非常支持受害者家属的提议。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为了给犯错的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前提是,这个孩子还有被教育、被挽救的可能。

蒋某某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残忍,作案后毫无悔意,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从轻”的范畴。

支持死刑,不是要赶尽杀绝,而是要让所有同龄人知道:犯了错,就要承担后果,尤其是这样不可饶恕的错。

05

我们总以为孩子是单纯的,却忽略了,他们也会被欲望、被暴力裹挟;

我们总在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却忘了,保护的前提是让他们知道边界。

我们总说“人之初,性本善”,每个孩子出生的时候,都是一张白纸,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全看家长怎么去描绘。

蒋某某的行为,也在提醒所有人: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教育问题。

如果能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多一些陪伴,多一些引导,多一些教育,也许就能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