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冬天,北京的一场小型座谈会上,有人提到一个新鲜词:“生前遗嘱”。在场多是上了年纪的老同志,大多皱着眉头,觉得晦气。有人忍不住问:“人还好好的,怎么就想着写这种东西?”坐在一旁的陈小鲁,沉默了一会儿,只轻轻说了一句:“等到插满管子的时候,就来不及想了。”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冷,但背后有很长的故事。故事要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说起,从一位开国元帅的病榻,从一个儿子在病房门口流下的眼泪说起。
不得不说,陈小鲁对“怎么离开这个世界”这件事,想得比一般人早,也想得更透。他之所以晚年把“生前遗嘱”当作一份事业来做,根就在年轻时亲眼看到至亲在病床上被“抢救”到最后一刻的惨状。这种冲击改变了他对死亡、对医疗、对“孝顺”的传统理解。
一九七二年一月六日那天,他在北京某医院的病房里,陪着父亲陈毅走到了生命尽头。那一刻的画面,后来成了他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
一、军人之子:从旧衣服到农场劳作
一九四六年,陈小鲁出生在山东。那时华东战场形势吃紧,他的降生并没有带来太多“豪华的仪式”,反而更像是战火中的一朵小火苗。陈毅给小儿子取名“小鲁”,用的正是《孟子》中那句“孔子登东山而小鲁”,既点明出生地,又带几分书卷气。
在外人眼中,元帅的儿子多少应该有些“优待”。可在陈家,规矩很硬。陈毅打了一辈子仗,穿惯了军装粗布,吃惯了苦,骨子里对“讲排场”极为反感。对孩子,他只有一句简单的要求:该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
所以,陈小鲁从小几乎没穿过新衣服,都是两个哥哥换下来的旧衣服。家里条件明明不差,却刻意过得很朴素。对外界来说,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但对陈家孩子来说,这就是再正常不过的生活习惯。
一九五四年前后,陈小鲁八岁,随父母进京。到了北京,他进了普通学校上学。每天挤公交,书包有点旧,衣服有些发白,和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学校里,除了少数校领导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同学们基本不知道他是陈毅的小儿子。
有意思的是,陈小鲁虽然是“军人之后”,性格却一点都不“虎”,反而文气十足。陈毅爱诗,自己写诗也写得多,家里常有诗文吟诵,耳濡目染之下,小鲁也喜欢上了书本和诗词。与人说话温和得体,说话不急不躁,同学印象中,他就是个“客客气气的好学生”。
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考试总在年级靠前。按正常轨迹,他完全有机会凭高考走上另一条路。然而时代的潮水一旦转向,个人的愿望往往顾不上。
一九六六年以后,国家高考制度被取消。等到他读高三时,已经没有了“考大学”这条路。那几年,知识青年、城市青年下乡、入农场,是国家的统一安排。陈小鲁也没例外,被分配到沈阳军区系统下属的一个农场劳动。
在农场,他干的是最普通的活:扛麻袋、掰玉米、下地出工。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让一个长在大院里的孩子,把身上的书卷气和身上的“公子味”打磨掉一层。
一九六八年左右,周恩来考虑到老一代领导人的子女安排问题,对一些干部子弟作了较为系统的工作与安排。陈小鲁也在这个范围内。经过组织研究,他从农场回到部队,成为一名真正的解放军战士。
对这份安排,他很清楚不是“自己争来的”,而是老一辈领导人在整体考虑基础上的照顾。这种清楚,反过来让他格外珍惜部队生活。他在连队里,不提家世,不讲“我是谁的儿子”,埋头干活。抗洪抢险,他冲在前面,训练时不偷懒。每年评选“五好战士”,名单里常常有他的名字。
正是这种表现,让他在部队里得到了特批,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那个年代,能入党本身就不是件容易事,对干部子弟的要求往往更高。陈小鲁一度觉得,自己的人生轨迹就这样了:当兵、提干、在军队系统继续干下去。
命运真正的转折点,却来自家里的一通急电。
二、父亲病榻:一次残酷的“临终课”
一九七〇年,陈毅被确诊患有直肠癌,且已经是晚期。那时的肿瘤治疗手段远不如后来的几十年,确诊晚期癌症,很大程度意味着时间不多了。
陈小鲁当时在部队,平时回家机会极少。组织上考虑到陈毅的病情和他本人的想法,与部队联系,让陈小鲁回京探望。
他回家的那天,印象极深。一进院门,就看到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的父亲,在母亲张茜的搀扶下,坚持来到门口迎接。两年不见,曾经那位身形挺拔、步履稳健的老将军,已经显得极其消瘦,脸色蜡黄,走两步都要费劲。
短短几年,模样判若两人。陈小鲁一时说不出话,只觉得喉咙发紧,眼泪止不住往下掉。之前部队打电话,只说“父亲生病了”,并未提到病情严重程度。直到亲眼看见,他才知道父亲得的是直肠癌,而且已经动过手术。
病床上的陈毅,被病魔折磨得瘦骨嶙峋。对一个军人来说,更难受的不是疼,而是行动上的无力。陈毅很清楚自己的情况,对身后事也有不少交代。但在医学层面,当时的总体态度还是“能治就治、能抢就抢”。
陈小鲁那次休假时间有限,短暂陪护后,只能依照部队规定返回工作岗位。他当然舍不得走,可“军令如山”,在那个年代,“忠”和“孝”的矛盾摆在眼前,多数人只能选择“忠”。他自己后来回忆,那一次离家,是他心里一直觉得“亏欠”的地方。
真正的冲击发生在一九七二年初。那时陈毅病情恶化,医院下了病危通知。陈小鲁再度被紧急通知返京。
病房中的陈毅,绝大多数时间已处于昏迷。为了延长生命,医生尽可能使用当时能用上的各种手段。身上插满各种管子,输液、监测、排泄,都靠设备来维持。呼吸断断续续,每一次起伏都很艰难。
在那样的状态下,当小儿子出现在床边时,陈毅突然有一段时间清醒。他试图撑起上身,却无力做到,只能勉强动动嘴唇,却发不出完整的声音。能做的,只剩下一件事——用力握着陈小鲁的手,久久不肯放开。
对一个习惯了发号施令、驰骋沙场的老将军来说,这大概是他一生中最无能为力的一段时光。眼前是亲人,身上是管子,旁边是机器的声响,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没过多久,他再次陷入昏迷。张茜坐在床边,反复低声呼唤丈夫的名字,眼泪一遍一遍擦。病房里所有人都明白,这已经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却谁也没有权利说一句“不要再抢救了”。那在当时被视为不孝、不负责任。
一九七二年一月六日,陈毅离世,终年七十一岁。那一天,陈小鲁在病床前守着,看着父亲在各种医疗器械的包围下走完最后一程。这种场景,很难用简单的“悲伤”来概括,更像是一堂鲜血淋漓的“临终课”。
更让他难受的是,后来母亲张茜,以及岳父岳母,在生命末期也经历了类似的“过度治疗”。同样是插管、抢救、监护,同样是已经无恢复希望,却依然被拉回到病床上,延长那一点点苟延残喘的时间。
长辈一个个这样离去,陈小鲁心里渐渐形成一个很坚定的念头:自己绝不能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他开始反复思考一个问题——什么叫“有尊严地死去”?医生有没有必要“抢救到最后一刻”?家属所谓的“不能放弃”,到底是在为病人着想,还是在满足自己的心理安慰?
这种想法,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算是相当“另类”。但对他来说,却是切身之痛逼出来的想法,不是纸上谈兵。
三、尊严死与生前遗嘱:一场观念上的“硬仗”
在西方一些国家,“尊严死”和“安乐死”往往被放在同一个框架内讨论。美国有些州在法律上允许“医生协助死亡”,即在严格条件下,由医生帮助绝症患者在药物作用下提前结束生命。前提是患者有明确书面申请,意识清醒,并经过多重程序确认。
这种做法在欧美部分国家已经存在多年,有一整套法律和伦理规范。但在中国、日本、韩国,医生主动协助病人死亡,是明确禁止的行为。这里的文化传统,把生命看得极重,对“人为终止”有很强的道德和法律禁忌。
在这样的背景下,“尊严死”在国内一度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有人认为它等同于放弃救治,有人以为这是“变相安乐死”。其实按照陈小鲁等人的理解,“尊严死”更多指的是:在确实无治愈希望、病人痛苦巨大、本人在清醒状态下有明确意愿的情况下,适度放弃过度治疗,不再用大量侵入性手段强行延长生命,而是顺其自然,让人以相对体面的方式离开。
与“尊严死”密切相关的,就是“生前遗嘱”。顾名思义,不是死后处理财产的那个遗嘱,而是活着时,对自己临终医疗方式和处理方式做出的事先决定。
简单说,就是“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只不过这个“做主”指向的是生命最后阶段。比如,有的人在遗嘱中写明:如果自己进入不可逆转的植物人状态,或陷入长期不可恢复的昏迷,不希望使用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电击除颤等高度侵入性抢救手段,只同意采取止痛、舒缓护理等措施。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大多数家属面对重病亲人时,普遍倾向“抢救到底”。医生常常听到家属一句话:“不管花多少钱,你们一定要想办法救。”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谁也不愿意被指责“不尽力”。但在很多案例里,这种“不惜代价”,带来的是病人长时间的痛苦、家庭巨大的经济负担,以及难以言说的精神折磨。
值得一提的是,当病人本人丧失表达能力后,所有决定都由家属代劳,往往就会出现“病人的真实意愿”被完全淹没的情况。很多人其实并不想被“抢救到断气的最后一秒”,却没有来得及把话说清楚,更没有留下具备法律意义的书面文件。
“生前遗嘱”的意义就在于,把这些想法在当事人意识清醒的时候提前写下来,经过见证和备案,在关键时刻成为医生和家属决策的重要依据。用一句略显直接的话来说,就是“免得到了那时候,谁都不知道病人自己想怎么样”。
不过,在法律尚未完全跟上的情况下,“生前遗嘱”在国内长期处于尴尬位置:其道义价值远远大于法律效力。医生是否严格遵循,医院是否采纳,家属是否尊重,都存在不确定性。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陈小鲁决定,用自己的名望和经历,去做一件看上去有点“逆传统”的事情。
四、晚年事业:从倡议者到实践者的遗憾
一二年以后,陈小鲁已步入花甲之后。他身体状态看上去不错,很重视锻炼,平时打球、散步、保持作息有规律。以这样的状态,他本来可以选择彻底退隐,安安静静在家看书,带带孙辈。
但父母和岳父母临终的画面,一直在脑子里转。每每听到熟人讲起某位老人“抢救了多少次”“上了多少次呼吸机”,他心里都会隐隐发紧。在朋友聚会时,他开始主动谈起“尊严死”“生前遗嘱”这个话题,身边不少同龄人听完都很震撼。
有人问他:“你是不是太悲观?人能救就救嘛。”他回答得很平静:“不是悲观,是不想那么痛。”
二〇一三年前后,在朋友罗点点等人的牵线下,一批志同道合的人聚到了一起,成立“北京生前遗嘱推广协会”。这不是官方机构,更像是一个民间推动平台,目的就是让社会更多人了解并接触“生前遗嘱”这个概念。
有记者采访他,问起创办的初衷。他说得很直白:“生死是人生大事,我不愿意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过得那么痛苦。”又补了一句:“我也老了,很快就会面临这个问题,所以想把这个理念告诉更多人。”
他们设计了比较规范的“生前遗嘱”文本模板,对可能遇到的医疗情形,列出不同选项,让签署人逐一勾选:是否同意心肺复苏?是否同意气管插管?是否同意长期使用呼吸机?是否同意在极重度痛苦时使用可能缩短寿命但能减轻痛苦的镇痛药物?等等。
这些内容,在不少传统观念里,是从来不会在病人清醒时拿出来讨论的,觉得不吉利。但在“生前遗嘱”的逻辑里,这正是应该由当事人在头脑清楚时自己决定的问题,而不是留给未来的医生和亲属“猜测”。
陈小鲁在不少公开场合反复强调一点:推广生前遗嘱,不是为了让人“提前放弃”,更不是鼓励任何形式的“被动死亡”,而是希望在不可逆的病情、无望恢复的前提下,让病人少受点罪,多一点体面。对家庭而言,也是避免在巨额医疗花费和心理负担之间长期煎熬。
他和同伴们做讲座、搞座谈,接受媒体采访,在网络上发布相关信息。慢慢地,这个原本很陌生的概念,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一些医生开始重视“病人知情权”和“病人意愿”;一些律师开始思考相关法律条款如何完善;个别城市的医院开始尝试在伦理委员会框架内讨论“尊严死”的具体操作。
社会上也出现了呼应者。二〇一七年,作家琼瑶在网上发表给儿子、儿媳的一封信,明确写下自己的临终医疗要求:无论患何种重病,都不愿意接受大手术,不愿进入加护病房,不愿插管,希望家人尊重她“有尊严地离开”。这封信在舆论场上引起强烈反响,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有,但至少说明,讨论已经被公开化。
在这一浪潮中,陈小鲁像是一个“年纪不算大但思想很彻底”的倡议者。他去医院和医生交流,去养老机构和老人们聊天,也接受媒体的追问。谈到自己时他并不回避,有记者问:“如果有一天您真的病危,家属坚持抢救怎么办?”他笑了一下,说:“那我现在就要把话说清楚,别到时候他们为难。”
这种“提前说清楚”的作风,与他从小在军人家庭接受的教育并不矛盾。军人讲究“预案”“预想”,打仗要预估最坏情况,平时也要做充分准备。他对死亡的态度,也是这种思路的延伸:既然躲不过,那就不妨先做好心理和制度上的准备。
然而命运有时候很讽刺。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晚,北京,家中。那天晚上九点左右,陈小鲁去卫生间。妻子粟惠宁(粟裕大将之女)在屋里,隐约听见丈夫喊她的名字,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痛苦。
她赶紧冲过去,只见陈小鲁倒在地上,脸色惨白,表情痛苦,身体轻微抽搐,已无法自行起身。她急忙拨打急救电话,按急救人员电话指导进行简单处理。救护车赶到后,将他迅速送往医院。
然而,急性心肌梗塞来得太猛。从发病到送上救护车,时间极短,但病情发展更快。还没到医院,人已经在车上停止了呼吸。抢救无效,宣告不治。那一天,他七十一岁。
急性心梗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平日身体看着不错,甚至还能运动,突然某一刻堵塞,就戛然而止。没有长期卧床,没有插满管子,没有反复病危通知。这种走法,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说,未必不是一种“幸运”。但从“生前遗嘱”的角度看,又有一点让人唏嘘——他苦苦思索、精心准备的“尊严死”预案,终究没有派上用场。
妻子事后回忆那一夜,语气平静却掩不住遗憾。按他的安排,本该在某个有可能的将来,由他自己启动那份生前遗嘱,让医生和亲属照着执行。结果人生突然中断,所有预案都“没来得及打开”。
有人问,这算不算一种讽刺。其实换个角度看,这未必是坏事。至少,他没有经历父亲那样长时间、重复而痛苦的抢救过程,没有被束缚在管子和仪器之中。他离世的方式,反而某种意义上契合了他一直强调的“少受点罪”。
只不过,作为一个推广“生前遗嘱”的代表人物,他没能亲自走完那套程序,这确实是个小小的遗憾。推广协会后来仍在运转,参与者不断增加,“尊严死”也逐渐被更多人知道。业内不少人提起这个话题时,仍然会说一句:“这是陈小鲁他们那一批人当年提出来的。”
回过头看,陈小鲁这一生,从名字,到家庭,到职业,到晚年的“事业”,都带着鲜明的时代印记。少年时穿哥哥旧衣服,青年时在农场劳动,中年在体制内打拼,晚年却把目光投向人们普遍回避的那个“终极问题”。他对“尊严死”的理解,说到底是四个字:少受折磨。
当年那间病房里,陈毅伸手握住儿子的那一刻,大概谁都没想到,这个场景会在很多年后变成一个儿子一生的牵挂,甚至变成他推动社会观念变化的动力源头。也正是那只紧紧握住的手,让陈小鲁在生命的后半程,始终盯着一个看似冷酷的问题:人在临终时,到底应不应该把选择权交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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