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成都警方发布通报,一名37岁男子李某国花钱找人拍摄了一段视频,内容为网约车司机辱骂乘客,他在视频中使用“拉猪”等侮辱性语言,并标注地点在成都,随后将视频上传网络,导致许多网友信以为真,担忧打车安全,实际上整起事件均为编造,李某国意图借此增加粉丝关注,最终该男子被警方抓获,账号被封禁,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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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已经不是头一回发生,从今年一月到三月期间,类似的情况接连出现,眉山的周某编造了一个“七岁小孩花五十块捡到茅台”的故事,还假装是在学校跳蚤市场拍的视频发到网上,引来不少人转发,都说穷人家孩子运气真好,二月底,主播“中林”在抖音和快手上发布一条“云南边境有人被拐”的视频,看起来像真事一样,吸引了十七万粉丝关注,后来贵阳警方查清这是假的,把他拘留了五天,三月初,湖南又有人组织十个人摆拍“员工因为业绩差被罚下跪”的内容,标题写着“大厂压榨员工”,一发出去就引起轰动,警察把主谋抓了起来,其他参与的人也接受了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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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视频都有个共同点,冲突感特别强,台词很情绪化,还加上了地域标签,再安排一个“弱者”或者“恶人”的角色,比如司机骂人、孩子捡漏、员工下跪——这些都是大家平时会焦虑的事,拍起来也不费劲,十个人凑一桌,两小时就搞定,成本低但流量高,算法也喜欢这类内容,完播率跟点赞评论都比普通新闻高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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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平台这边,抖音和快手虽然加了剧情标签按钮,但用户可以选择不标,微博和B站连这个功能都没有,网信办去年开展三轮清朗行动,要求标注虚构内容,但实际执行依赖用户举报,系统无法自动识别真假,而且这种行为只算行政违法,最多拘留或罚款,没到刑事立案标准,拍一条视频能涨几千粉丝,变现几千块钱,罚几百块对创作者来说仍然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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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那些当群演的人,很多是失业的年轻人或者兼职学生,一场戏给50到200块,他们知道这是假的,但还是去演,不是他们坏,是实在没别的路子,他们出卖的不是良心,是情绪——观众看到愤怒、同情、震惊,平台拿到点击,主播拿到流量,他们拿几十块钱,这跟直播里刷礼物让主播哭、笑、骂人差不多,都是靠表演情绪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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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为止,中央网信办多次提到要整治这类问题,但还没有定下具体的罚款标准,法院也没有判过平台需要一起承担责任的案子,有些视频明明写着“真实记录”,底下评论区却有很多人在问“这是真的吗”,平台那边却没有动作,你点进去看,连一个“本片为虚构”的提示都没有。

有人问为什么总有人信那些话,其实不是人傻,是这些套路太懂大家心里怕什么,怕被坑、怕被欺负、怕孩子落后在起点上,你一紧张,它们就找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