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以无在网期限限制和违约责任的协议阻碍用户携号转网、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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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是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促进通信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政策。根据工信部相关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用户携号转网设置障碍,不得在协议中隐瞒在网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用户自主选择运营商的权利。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