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四年前后,冀南一带的老乡若是从威县往东走,很可能会遇到这样一件怪事:明明脚下这片地离清河、威县城都不算远,报案却要跑到山东去,交税也得记在山东东昌府的账上。村里老人要是被问起“咱这地到底算哪儿的”,往往只会摆摆手,说一句:“乱着呢,官府的事。”

这种“人在河北,户在山东”的尴尬局面,说白了,就是飞地问题。

所谓飞地,就是一块行政上隶属某地,却在地理上与本土不相连,被其他行政区域包围的区域。今天很多人知道北京、天津之间那块被称作“大三香”的河北飞地,却未必清楚,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河北南部威县、清河一带,还曾插着几块山东省的“楔子”,它们归山东东昌府的冠县、临清直隶州以及邱县管辖,在地图上看颇为扎眼。

这些小小飞地,和普通村庄没什么两样,有庙有集市,有地有井,却把当时的行政管理搅得一地鸡毛。要弄明白这几块地是怎么形成的,就得把时间线拉长,从元代一路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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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冀鲁交界的“怪村”:设治局之前的乱象

在民国三十年之前,威县、清河周围的老百姓,对“临冠丘”三个字并不陌生。不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县,而是因为这三个山东县的“飞地”,就散落在他们身边。

这些飞地在地图上分布零碎,有的离原属县城直线距离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中间隔着的却是河北的县界。当地人干活、娶媳妇、赶集,多半是和河北一边打交道,可要论上级官府,却要抄到山东那一套文书里。

更麻烦的是,飞地远离本土,当地官吏不容易常驻,公文传递也慢。治安一乱,土匪、地痞最爱挑这种地方下手。周围河北县衙名义上管不到,山东那边又鞭长莫及,出了事谁都不愿多担责任。久而久之,这些小地方名声就不太好听,被看作是边缘地带、藏污纳垢的所在。

晚清地方文献里曾有这样的记载,大意是说冀鲁交界一带,“地处要冲,边境纷杂,民多习拳,守望相助”。话说得客气,意思却很清楚:官府力量弱,村社自保强。为了防匪患、抗纠纷,不少村子会练拳习武,形成了很浓的民间武力传统。

到了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三年间,北方局势仍旧纷乱,为了稍微理顺这些散碎飞地的管理,山东方面和冀、鲁两省政府经过几番折腾,干脆把散落在威县、清河一带的山东飞地合并起来,设立一个类似县而又略低于县的机构——“临冠丘设治局”。顾名思义,这个设治局的管理范围,就是原属临清冠县邱县的几块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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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治局”并不常见,它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县,又不完全是临时机构,更像是为解决治理麻烦,专门为这一小块地区量身定做的行政单元。设治局成立之后,税收、治安、诉讼,终于有了一个相对统一的归口,但这背后那些曲折的历史原因,并没有就此消失。

当年有人问一位地方官:“这几块小地儿,值得这样折腾吗?”对方回了一句:“地图上就这么一点,可牵扯的是几百年的旧账,不好算。”

要想把这笔旧账理清,还是得从元朝讲起。

二、元明之交:投下食邑与卫所遗绪

元朝进入中原后,对土地的处理方式和之前的中原王朝很不一样。蒙古诸王、勋贵将领在战时攻下的大片地盘,被朝廷以“投下”的名义赐给他们,作为食邑。所谓“投下”,就是封地,既是恩赏,又是权力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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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这种赐地并不是整块划给,而是哪里打下来、哪里重要,就往谁名下记。结果许多贵族名下的土地,东一片、西一块,毫无连贯性。贵族们的驻地所在,是他们统治的中心,其余散在各地的投下庄田,就相当于他们的“飞地”。

冀南、鲁西这一带,在元代是中原与北方草原势力交错、融合的区域,路、州、府的区划里,出现带“飞地”的情况并不少见。更别说到乡村一级,某个村落的赋税归哪一路、哪一王,往往和地理位置关系不大,完全看朝廷最初是怎么分配。

这个习惯延续下来,到元末明初天下大乱,原本的投下制逐渐被打破,可一部分原先的土地划分却被后人“沿用”下来。地方文牒中某地归属某府、某县,往往是依据旧档案,而不是重新丈量。这样一来,一些元代遗留下来的奇怪边界,便顺势进入明代的行政体系。

到了明朝,造成飞地的情况又多了一层,那就是卫所制度。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政权后,大规模推行“军户”制度,在边境要地、水陆交通要冲设卫所,军士世代服役,平时屯田,战时出征。卫所的土地来源,原则上讲不扰动原有的民户田产,多选荒地、官地或无明确主人的地块,分给军户耕种。

这样一来,卫所辖地在地图上就很难做到规整成片,更多是星罗棋布的屯田点,有的甚至跨越州县界线。原本属于某县的部分土地,被划作卫所屯田,而卫所又归兵部、五军都督府管理,与地方行政系统交叉并存,日后一旦卫所改设为州县,或者裁撤归入附近州县,这些散布各处的屯田地,很容易演变成飞地。

不过,得把话说明白:在河北南部、山东西部这一带,明代的卫所虽有存在,但相较扬州、南京、通州那样的重兵布防区域,军力密度并不算高。卫所因素对形成临清、冠县、邱县的那些飞地的影响,并非最主要的根源,多半只是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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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元代投下遗规与明代卫所调整,冀鲁交界的行政边界,已经变得相当复杂。到了清代,朝廷总体上倾向“因仍旧制”,只做有限调整,能不动就不动。很多蹊跷的边界线,就这样一路拖延,成为晚清地方官员的“历史负担”。

三、运河、漕运与制砖:小村庄牵出的“大任务”

真正把临清、冠县、邱县的飞地“固定住”的,是京杭大运河和漕运体系。

自明清以来,山东东昌府是漕运重镇,临清更是运河上的一颗关键节点。大批南粮北运,必须在这里经过、转运、检查。东昌府属县承担的漕粮任务不轻,为了方便折征、储存、装船,经年累月,沿着运河形成了不少专门负责漕务、仓储、加工的村庄。

冠县本是山东境内一个普通县份,却肩负着在直隶大名府附近交兑漕粮的任务。冠县漕粮需要运到大名府境内的小滩镇一带集中处理。久了,冠县在小滩镇东北靠卫河那一片,就形成了实际受冠县控制的“厂地”。地方上称“冠县厂”。这里虽在地理上落进直隶的范围,但在官府账面上,却挂在冠县名下,这就成为冠县在河北境内的一块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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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还有邱县。邱县隶属临清直隶州,它要交纳漕粮,也离不开运河。漕粮运达运河沿线的关键点,需要有专门区域用来堆放、过秤、装船。清朝光绪年间,邱县在卫河边办理漕务时,渐渐把馆陶县境内紧挨水面的东厂、西厂一带收入自己管理。为了让漕粮征集更顺手,这些地块便划归邱县,后来发展成东厂村、西厂村这样的村名。表面上只是几片地名的变化,实际上却意味着行政隶属的调整。

更有意思的是制砖。明清两朝,北京城的大部分城砖、城基所用的砖瓦,很大一部分来自运河沿线的良好粘土产地。临清、馆陶一带土质适合制砖,两县附近的很多村庄承担烧制皇城、官署、城墙砖的任务。为了集中生产,地方上开辟出一片片“厂地”,冠以某县之名,专事烧砖。

馆陶县境内,就曾出现过“南馆陶厂”、“马栏厂”、“拳儿厂”等“厂”字结尾的飞地。这些地方名义上隶属于承担制砖任务的州县,平时不烧砖时,土地又由本地农民租种。制砖任务一停或一转移,这些“厂地”的行政隶属往往不再跟着调整,久而久之,就成了“挂在”别县名下的零散地块。

制砖、漕运,再加上沿河仓场、税卡的设立,使得一些原本隶属某府某县的“功能性用地”,被安排在跨界的位置。职责在山东,实地在河北,人为制造出一批微小却顽固的飞地。有的飞地只是几百亩地,有的稍大一些,住上了稳定的村落,人口逐渐增加,飞地的属性却没有改变。

运河一日不停,漕运制度一日不改,这种“地在此,事归彼”的格局,就难有根本变化。

四、开荒、人口流动与“事实上的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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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制度性的划分,还有一种情况,表面看很平常,实则对飞地的形成推波助澜,那就是开荒与迁徙。

明清时期,北方战乱、灾荒、疫病交错出现,某些地区人口锐减,大片原本有人耕种的土地变成撂荒。对朝廷来说,这既影响税源,也影响粮食产出,于是各级官府时常会颁布一些鼓励开荒的规定,大意就是“谁先开垦,地就记在谁名下”,甚至给予一定年限的免税期。

在人口相对密集、资源紧张的县,农人往往会成群结队,跑到邻近人烟稀少的县界外寻找荒地。这些外来开荒者往往并不急于改变户籍,因为要迁户就得重新登记、承担征税义务,反倒不如保留原籍方便。他们住在新垦的村落里,干的却是“寄居”的活:土地在新县,户籍在旧县。

久而久之,在一些边远乡镇,就出现一种奇怪局面:地面上看,这个村落完完整整在某县的地图里,但村民的籍贯记录却大多在另一个县。遇到征粮、抓丁、服役等事,两个县都想往对方身上推。为了简化管理,有时干脆把这些连成片的“外来村”统归人口来源地所属,形成在名义上、纸面上的“飞地”。

在冀南与鲁西接壤地带,这类因开荒形成的“事实飞地”,并不少见。有些在日后被调整回当地县份,有些则因为涉及族群、宗族利益,久拖不决。对普通百姓来说,这种“地籍、户籍两头挂”的局面,直接后果就是办事不顺、纠纷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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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冠县、邱县在威县、清河一带的飞地,综合各种因素来看,很可能同时掺杂了元代投下食邑遗留、运河漕运功能用地,以及开荒移民的问题。卫所的影响在这一带相对较弱,不能完全忽略,却不是主角。

当时一些地方志在描述这些飞地时,并不细追最初缘由,而只是简单记一句“某地,本属某县,今仍照旧”,背后的历史层层叠叠,只能从断片的档案和地名中,一点点重新拼合。

五、边界之外:冀南飞地并非孤例

如果只看临清、冠县、邱县的飞地,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好像跨省飞地是特别罕见的怪事。其实在威县、清河周围,类似的“挂在别人名下”的地块,并不只有这三家。

直隶省内部,一些县之间也存在小飞地,比如曲周、鸡泽等地,就在界线上形成过不那么起眼的小块“插花地”。只是因为都是直隶辖区之内,相互之间级别、归属差别不大,矛盾没有那么尖锐,平时也多按约定俗成的方式处理,未必引起更大争论。

相比之下,临、冠、丘的飞地之所以显眼,是因为它们属于山东,而地理上却完全落在河北境内,又靠近交通要冲。省界这条线在旧时就等于行政权力的分界线,哪怕只是几座村庄,涉及的税收、征兵、司法权,也要格外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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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随着政权更替、战事频仍,各级政府在重整地方行政时,已经意识到这些“残存飞地”对治安和管理造成的影响。设置“临冠丘设治局”,正是想在不一下子推翻旧有属地关系的前提下,先找个折中的办法,把分散的飞地统一归口,方便发号施令。

对于设治局下的老百姓来说,最大的变化可能并不是地图上的颜色变了,而是到衙门打官司、交赋税,有了相对明确的对象。至于究竟是山东官还是河北官,很多人并不那么在意,只看办事干不干脆。

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调整,这些历史遗留的飞地,多数被重新划归邻近的河北县份,逐步消失在后来绘制的省界、县界图上。临冠丘设治局这一名称,也慢慢退场,不再出现在官方建制中。

不过,在威县、清河和周边县份的乡村里,偶尔还能听到一些老地名,比如某某厂、某某庄,还隐约带着当年冠县厂、东厂、西厂的影子。河边旧窑场的遗迹、村里老人口中的“当年给山东那边交差”的话头,像是碎片,零散地记录着这一段曲折的边界史。

行政区划在地图上看只是几条线,人走在地上,忽略了纸面的逻辑,却常常能感受到那些线背后的历史拖痕。冀鲁交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飞地,从元代贵族食邑,到明清漕运制砖,再到民国设治局,每一步都没有凭空出现,它们像小小的纽扣,把不同朝代的制度、不同地方的利益,一粒粒扣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