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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维权月普法宣传专栏】

法治护航 巾帼无忧

“三八”维权月期间

我们将根据

姐妹们日常关注的一些法律问题

推出专家“一问一答”普法宣传专栏

这里不仅有权威易懂的法律干货

更有贴心实用的维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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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解读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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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现任四川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四川省妇联巾帼维权智囊团成员、四川省儿童工作资源中心专家、四川省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法律专家、成都市妇女儿童维权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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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合同到期时怀孕,公司能拒绝续签吗?

案例:赵某(女性)劳动合同到期时已怀孕,公司称“合同到期可不再续签”,做法合法吗?

解读: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含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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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要求产假期间提前返岗,承诺支付双倍工资,能拒绝吗?

案例:廖某(女性)休产假期间,公司要求提前返岗并支付双倍工资,能否拒绝?

解读:可以拒绝。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了女职工的法定产假天数。产假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休息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支付加班费、双倍工资等方式,要求女职工提前返岗。

若女职工自愿提前返岗,双方需协商一致,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但女职工明确拒绝的,公司不得克扣产假待遇、辞退或变相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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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离职时公司以“生育休产假造成损失”为由克扣工资,合法吗?

案例:曹某(女性)离职时,公司以“休产假增加人力成本”为由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做法合法吗?

解读:不合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休产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不得将生育成本转嫁给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造成损失”为由克扣工资、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女职工可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拒不支付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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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试用期内怀孕,公司能以“不合格”为由辞退吗?

案例:何某(女性)试用期内怀孕,公司以“工作表现不合格”为由辞退,实际业绩达标,做法合法吗?

解读: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条款的适用需满足“用人单位已明确录用条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前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同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女职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仅因怀孕辞退,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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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灵活就业女职工(兼职、临时工)能享受产假待遇吗?

案例:黄某(女性)是四川某公司临时工,签订劳务协议,怀孕后想休产假,能否享受法定待遇?

解读:关键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否缴纳生育保险。

若双方签订劳务协议,女职工不接受公司管理、公司不按月支付工资,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司无义务安排产假和支付产假期间报酬。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明确,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灵活就业女职工自行缴纳生育保险的,可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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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遭遇职场权益侵害,第一步该怎么做?

案例:赵某(女性)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但她不知先做什么,导致证据不足,该如何启动维权?

解读:核心是“留存证据+书面异议”,这是维权的基础。

留存证据:立即收集与侵权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招聘截图、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公司通知(微信、邮件、纸质文件)、沟通记录、产检报告、产假/育儿假申请记录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书面异议:向公司发出书面异议(微信、邮件、纸质函件均可),明确指出公司的侵权行为(如违法降薪、调岗),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保留送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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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郑氏(女性)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怀孕后被辞退,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解读: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以下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入职证明: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培训记录。

工作证明: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邮件、业务单据、加班通知、同事证言。

报酬证明:银行工资流水(备注“工资”)、工资条、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其他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请假审批单等。

上述证据能证明女职工为公司提供劳动、接受公司管理、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即可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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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维权可通过哪些途径?各途径需准备什么材料?

案例:张某(女性)遭遇性别歧视,想知道维权途径及所需材料?

解读:4类核心途径,材料简单易准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最常用):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牌等)、工资流水、侵权证据(招聘截图、调岗通知等),人社部门会责令公司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罚。

妇联求助:拨打全国妇联维权热线12338,或前往当地妇联线下窗口,可获取免费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妇联会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劳动仲裁/诉讼:协商或投诉无果的,可申请劳动仲裁(1年内提出),对仲裁不服可起诉,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等权益。

公益诉讼监督:针对就业性别歧视,可向检察机关举报,督促监管部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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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没钱请律师,能获得免费法律帮助吗?

案例:江某(女性)低收入,被违法辞退后想维权,没钱请律师,有哪些免费途径?

解读:我国有多种免费法律帮助途径,助力低收入女职工维权:

法律援助中心: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符合低收入、孕期等条件的,会指派免费律师代理仲裁、诉讼。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拨打12348,7×24小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维权相关问题。

妇联/工会法律服务:当地妇联、工会会联合律师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为女职工提供维权指导。

高校法律诊所:部分高校法学院的法律诊所,会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和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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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提前预防职场权益被侵害?

案例:很多女性权益被侵害后才维权,错失时机,该如何事前保护?

解读:做好5点事前预防,可有效避免权益受损:

1.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务必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工作岗位、福利待遇、合同期限等核心条款,拒绝空白合同或未明确关键内容的合同。

2. 留存工作凭证:建立个人职场证据档案,妥善保存工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公司通知、沟通记录等材料。

3. 知晓法定权益:主动了解孕期、产期、哺乳期、育儿假等阶段的法定待遇,明确公司的法定义务,避免因不懂法被公司蒙骗。

4. 及时提出异议:发现公司有调岗、降薪、违法询问婚育情况等侵权苗头时,立即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明确拒绝违法要求。

5. 选择合规公司:入职前了解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劳动纠纷记录,避开有性别歧视、违法辞退先例的用人单位。

来源:四川幸福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