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分别自2026年8月15日、2026年7月1日和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做好新法的宣传工作,3月26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组织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单位开展交流座谈会,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普法业务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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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的立法意义、核心内容,就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开展学习宣传进行深入交流。大家立足本领域工作实际,结合单位职责,分别交流了前期学习领会情况及初步工作设想,就如何提升普法针对性、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三部法律分别对应生态环境环保、民族团结、国家发展规划等重要领域,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效能、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开展学习宣传,既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法律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条文转化为行动的重要环节。
此次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三部新法普法宣传的工作方向,加强了各单位之间的协同联动,为下一步扎实开展新法学习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打下良好基础。(仝靖怡)
【编辑 滢滢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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