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3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与法典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与法典要求不一致的及时修改、废止,持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生态环境法典建立新污染物防治制度

裴晓菲说,生态环境法典于3月12日颁布,将于8月15日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对现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对于依法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规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方方面面,是个“百宝箱”。法典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建立新污染物防治制度,为守护好绿水青山提供了全方位法治保障。同时,针对老百姓“家门口”的油烟、恶臭、噪声等问题,法典增加了选址引导等要求。

他举例说,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而现实中,有的餐饮业主常常在准备营业时却发现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法典对此作出了调整,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从源头解决问题。

法典杜绝“一刀切”式的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区域划分上,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等,推进区域化、差异化精准管控;在管理对象上,规定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领域的环保绩效分级制度,根据企业的环保水平分类施策;在防治举措上,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分类实施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污染源危害程度分类提出污染防治要求,从源头上实现精准防控。

法典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既延续了环保法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又结合实践调整优化了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完善了生态环境监测和环评有关法律责任,切实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更加公正高效。“比如,针对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法典规定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惩重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形成强有力震慑。”

此外,法典还创新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新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章,坚持国内与国际统筹、减缓与适应并重,充分彰显了大国担当。

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

未来如何推动法典落地见效?他说,据初步统计,法典中约75%的执法事项明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作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主力军,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学习领会法典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法典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课程。

对标法典新增规定,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与法典密切相关的30余部行政法规、80余部部门规章、400余件规范性文件,对与法典要求不一致的及时修改、废止,持续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法典的出台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环境部将精准把握法典的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裁量权,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