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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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班期间,全体参学人员紧扣学习主题,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通过书记领学、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在深学细悟中把握原著原理、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学习思考和岗位职责进行交流发言。会议指出,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意义重大。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夯实基、务实功、出实绩”工作为主线,推动学习教育有力有效开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坚守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明确“政绩为人民而树”,以群众司法获得感为最高检验标准;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追求办案质效提升、矛盾实质性化解的真绩硬绩;依靠党的领导、实干担当、专业素养和优良作风筑牢政绩根基,坚守公正廉洁司法底线。

要紧扣“十五五”开局,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显绩”与“潜绩”统一起来,深入研判发展形势,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拿出提升审判质效的实招硬招,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把“办案速度”与“司法温度”统一起来,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直接体现,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要强化作风建设,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取得实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的必学内容,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开展政绩观偏差全面政治体检,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把措施定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强化考核引领,优化法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重数量向重质效、从重结案向重化解、从重指标向重满意全面转型,创造经得起法律、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司法实绩。(马琼艺 范丹丹)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