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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河资本圈)
作者:山河资本圈
山西港股上市公司和嘉控股(00704.HK)的“保壳”努力终告未果。
公司于3月30日正式发布公告披露,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已于3月27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于2025年9月5日作出的原决定——即认定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未维持足够营运水平,并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买卖。应和嘉控股要求,公司股份自3月30日上午9时起正式暂停在联交所买卖。
联交所复核“维持原判”
山河资本圈注意到,早在2025年9月收到联交所上市科向公司发出函件后,和嘉控股于2025年9月10日提交书面复核申请。2026年2月11日,上市复核委员会就该复核申请举行聆讯,历经一个多月的审议后,最终于3月27日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终审裁定,并于当日向公司发出相关函件。
上市复核委员会在裁定中明确列出“维持原判”的五大核心理由:
其一,业务运作规模极度微小且不可持续。自2021年10月公司核心的焦炭生产业务暂停以来,近五年间仅依靠焦炭贸易业务维持最低运营水平。根据公司2025财年年报数据,当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仅3423万港元,且全部来自焦炭贸易业务,分部溢利仅4.5万港元,毛利率低至0.1%,上市复核委员会明确指出,此类业务规模无法构成可行、可持续的经营模式。
其二,核心资产长期闲置且无明确复产时间表。公司于2023年1月完成向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能源科技”)收购的两座焦炉,该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生额的90%以上,但截至目前仍处于闲置状态。尽管公司解释称,复产停滞是环保标准变更、能源科技资金链断裂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但未能提供焦炉投入使用、产生实际收入的具体时间表,无法证明该等资产具备实际营运价值。
其三,和嘉控股之前提到的框架协议下仍处于初步阶段。上市复核委员会注意到,该公司已努力通过与能源科技谈判新的租赁模式以恢复焦炭生产业务。然而,除上市科对租赁安排商业合理性的关注外,本公司未能解释其拟如何筹集向能源科技支付的人民币6亿元预付款。在此情况下,上市复核委员会认为框架协议下的安排仍处于初步阶段,并质疑本公司提议的可行性。
另外,除焦炭贸易业务外,本公司并无其他收入来源以及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亦是上市复核委员会关注的重点,经过对上述原因的综合考虑,上市复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并无足够资产支持可行及可持续业务的运作。
近年来经营挑战不断
2004年,金岩集团注册成立香港和嘉焦化集团控股公司,在正值煤炭市场“黄金十年”的大背景下,金岩集团成功搭上“末班车”,于2008年前后向港股嘉利美商出售两笔煤焦资产,首次实现旗下焦化资产“借壳”上市,上市公司随后更名为和嘉资源,公司股票也因此一度飙升至4.7元/股,之后于2019年1月再度更名为和嘉控股。
但近年来和嘉控股的经营似乎颇为不顺,2021年10月,因原有焦炉不符合政府2020年12月推出的最低高度要求,焦炭生产业务被迫关停;2023年1月完成新焦炉收购后,又因环保标准进一步收紧需增建辅助设施,而合作方能源科技受自身债务问题及焦炭行业低迷影响,无法筹集建设资金,导致辅助设施建设多次延期,复产计划屡屡落空。
另外,和嘉控股又因与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信达香港”)的债务纠纷,被对方提出清盘呈请,虽然此后达成和解,撤销了清盘呈请,但最终并未影响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的终审裁定。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嘉控股自停牌之日起,将拥有18个月的补救期。若在此期间,公司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重新证明其拥有实质、可行及可持续的业务,且具备足够价值的资产支持营运,以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要求,公司将成功保壳。后续进展如何,山河资本圈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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