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进行份额转让时需要进场交易,本文分享上股交私募股权、创业投资份额转让相关的业务流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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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额转让

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基金份额均可以申请挂牌转让,份额转让方式包括单向竞价、协议交易、非公开协议转让三种。

其中,单向竞价、协议交易需要满足几个前置条件: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注册地在上海,或者上海国资委监管的基金份额,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通过上海份额转让平台进行转让标的;
2️⃣ 基金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且份额的权属清晰、可依法转让;
3️⃣ 份额持有人的资质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人数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公开协议转让主要针对三类:

1️⃣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持有的份额;
2️⃣ 符合《上海市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并履行“事先登记+约定退出”程序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持有的份额;
3️⃣ 经认定适用非公开协议转让的其他对象持有的份额。

️ 份额托管质押登记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可以在上股交办理份额托管质押登记业务,其中要求:

1️⃣ 基金管理人(GP)或基金工商注册地在上海;
2️⃣ 组织形式为合伙型;
3️⃣ 出质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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