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3月30日,水利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水利法治建设成效。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水法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通过,历经2002年一次修订,2009年、2016年二次修正。今年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水利部副部长祖雷鸣在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时期,水利立法取得历史性成果。国家层面,总共出台17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地方层面,围绕河湖长制、水网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省级出台132件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据了解,目前,水利领域有6件法律、21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规章、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

在水利执法方面,祖雷鸣介绍,水利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常态执法,开展河湖安全、防汛保安、水资源保护等专项执法,全国累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72万件,水事秩序稳定向好。

祖雷鸣表示,“十五五”时期,水利部将强化水利法治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为确保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