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会展活动中,因一念之差将他人放在一旁的电脑包(内有笔记本电脑及重要资料)拿走,被现场安保与警方当场控制,随即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二天便前往徐汇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谅解是争取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的 “黄金情节”。律师一方面指导当事人家属主动联系被害人,表达诚挚歉意,提出额外补偿;另一方面向被害人释法说理,说明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与案件实际情况,消除被害人抵触情绪。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被害人自愿出具刑事谅解书,明确表示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谅解,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
案件移送徐汇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律师立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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